1、虛假出資的法律責任。
2、出資不到位的法律責任
3、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
5、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
6、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進行清算。
7、股東怠於履行義務,致無法進行清算。
8、公司解散後惡意處置公司財產。
9、提供虛假清算報告騙取公司註銷。
10、股東在辦理註銷登記時承諾清償債務。
壹、擔保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
二、需要股東承擔償還責任的情況
1.如果企業是合夥制,那股東就需要承擔償還責任。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不管妳出資比例是多少,壹旦企業出現債務不能償還的,合夥股東是要承擔償無限償責任的。這裏所說的無限償還責任,指的是如果企業的資產不足以償還企業的債務,就會追加到股東的個人資產,用於清償企業的債務。擔保需要承擔償還責任有時候雖然以企業的名義貸的款,但是貸款機構會追加法人個人或股東作為擔保人,如果股東在企業貸款過程中做出擔保,那就必須承擔擔保的責任,如果企業不能正常還款,那做出擔保的股東就必須承擔起償還的責任。
2.如果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人應承擔債務的償還,個人股東不需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3.但如果該公司為合夥性質,則個人股東也需要承擔債務。實踐中會有壹些股東為公司貸款作擔保,這種情況下也需要承擔責任。
4.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對於很多的公司來說,他們公司如果出現壹些債務方面的危機的話,公司內部的股東是需要承擔起壹定的責任的,這時候就涉及到壹個擔保責任,擔保責任相對於直接的責任人員來說的話,可能承擔的責任是比較低的,但是壹旦債務人無法還款,仍然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三、擔保註意事項
1、保證方式:壹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為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期限:擔保法規定擔保期限(沒有約定的)為六個月,有約定以約定為期限。
3、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以及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償還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