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取頻次已達最大要求次數:繳存人提取公積金的次數達到規定的上限;
3、提取額度超過要求額度:繳存人曾多次提取公積金,提取額度達到上限。
公積金取不出來的原因如下:
1、客戶不滿足公積金提取要求。公積金提取需要客戶有正當的原因,如償還房貸本息、繳納租房租金、裝修或者是改造自有房屋等,如果客戶沒有合適的原因就不能提取公積金;
2、客戶提交的資料有錯誤或者是遺漏的地方。在提取公積金的時候,客戶需要向公積金中心提交相關的資料,如果資料有問題,客戶提取不了公積金;
3、客戶的公積金賬戶被封存。
公積金提取方法如下:
1、住房公積金提取,壹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所需材料;
2、由單位按規定審核同意後開具壹式三聯套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後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3、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
4、對於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5、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6、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後,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