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買房需要的資料如下:
1、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2、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如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3、房屋交易合同:需要提供已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應包含房屋的詳細信息和雙方的基本信息。
4、房屋產權證:需要提供房屋的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5、購房首付證明:需要提供銀行提供的購房首付款的轉賬回單或付款憑證等有效證明文件。
6、貸款還款證明:如有貸款需提供還款證明。
7、公積金提取申請表:需要填寫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和個人簽字。
公積金的主要用途有:
1、購買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購買住房,包括首付款、貸款和房屋裝修。如果購買的是***有產權房,那麽貸款部分可以使用公積金和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2、支付租金,如果您是租房者,您可以使用公積金支付租金。
3、裝修,公積金可以用於裝修自己的住房。
4、醫療費用,如果您需要支付醫療費用,您可以使用公積金來支付部分或全部費用。
5、還貸款,公積金可以用於還貸款,包括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提取需要的步驟是:
1、提出申請,職工需要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所在單位的財務部門提出提取公積金的申請。
2、核實信息,公積金管理中心或所在單位的財務部門會核實職工的身份和提取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3、辦理手續,公積金管理中心或所在單位的財務部門會辦理提取公積金的手續,壹般會將款項轉入職工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4、使用方式,職工可以按照規定的方式使用提取的公積金,如用於支付房租、還貸款等。
綜上所述,公積金提取的資金有特定的使用場景和用途,如租房提取、裝修房屋、償還房貸等。除了上述公積金提取的情況外,離休、退休、出境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公積金的資金必須用於指定的用途,而且壹般不能用於消費。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