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身份證明文件
借款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以證明其身份真實性和合法性。
二、公積金貸款合同
借款人需要準備原公積金貸款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以證明其正在償還的公積金貸款信息。
三、還款能力證明
為了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借款人需要提供收入證明,如工資流水、稅單或營業執照等,以證明其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四、提前還款申請書
借款人需要填寫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詳細列明提前還款的金額、原因和期望縮短的年限等信息。
五、其他相關文件
根據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具體要求,借款人可能還需提供其他相關文件,如房產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
在準備完上述資料後,借款人應前往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或銀行辦理相關手續。公積金管理中心或銀行會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即可進行公積金縮短年限的操作。
綜上所述:
為了縮短公積金貸款年限,借款人需要準備身份證明文件、公積金貸款合同、還款能力證明、提前還款申請書以及其他相關文件。提交這些資料後,經過公積金管理中心或銀行的審核,借款人可以成功縮短公積金貸款的年限,從而減少利息支出。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規定: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