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出來以後,還可以申請用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處於封存狀態是可以提取的,但這個提取過程是有壹定的條件限制。對於被封存的情況,公積金中心會讓妳簽壹份承諾保證書,需在兩年內不能以離職為由再次提取公積金,只要有了回執單,就可以去窗口辦理,公積金屬於員工個人財產,應該是可以取出來的,只是可能需要滿足公積金中心規定條件,建議向公積金中心咨詢,住房公積金顧名思義肯定就是用於房屋的儲金。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不僅僅限於購房,在租房、裝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況下,其實只要滿足了規定的條件,那都是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來使用的,公積金賬戶被封存,多半是公積金的繳存中斷,且住房公積金無法轉移,不符合銷戶提取公積金的條件而導致的。常見的幾種導致公積金繳存中斷的原因有,職工離職,或被單位辭退、開除,且未在其他單位就業,職工停薪留職期間或職工與單位協議保留社會保障關系等,在公積金賬戶被封存之後,如果職工找到了新工作,並且新單位有提供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去辦理啟封手續的,啟封新單位就可以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