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提取條件
公積金提取不是無條件的,通常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壹般來說,公積金在下列情況下可以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租房支出超過家庭工資收入壹定比例;
4.退休;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離開國家定居;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其他具體情況,如患有重大疾病。
二、提取過程
符合提取條件後,職工需要按以下程序申請提取公積金:
1.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如購房合同、借款合同、租房合同、退休證等。
2.去單位或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
3.提交相關材料,填寫提取申請表;
4 .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查申請材料;
5.審批通過後,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取金額劃入職工指定的銀行賬戶。
需要註意的是,不同地區的公積金提取政策可能略有差異,具體提取條件和流程需要根據當地政策法規執行。
三、提款金額及限制
公積金提取額度通常是有限制的,具體額度取決於職工公積金繳存年限、繳存金額、提取原因等因素。同時,公積金提取次數也有限制,壹年只能提取壹兩次。因此,員工在申請提取公積金時,需要了解當地的政策法規,確保自己的申請符合相關規定。
總而言之:
在壹定條件下可以提取公積金現金,包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房租支出超過家庭工資收入壹定比例等。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準備相關證明材料,按照流程辦理,同時需要註意提取額度和限制條件。具體政策法規可能因地區而異,員工需要了解並遵守當地政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24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25條規定: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