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和公積金加起來兩倍。如果沒用過商業貸款,還是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因為第三套房不給貸款。妳要還完貸款後,公積金才使用壹次。
2.長春公積金可以用幾次?
壹般壹年可以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是專項資金,主要用於住房支出。壹次性購房後壹年內可提取1次。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限制。還款期內,購房貸款壹年可以提取1次,出國定居或退休也可以提取。
3.長春壹個家庭公積金用多少次?
公積金貸款有兩次使用機會,單身人士或家庭單位,公積金最多只能使用兩次,不能再次使用。
夫妻兩人累計使用次數或單人使用次數達到兩次的,公積金中心不受理第三次貸款。公積金可以用兩次。
4.長春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電話是多少?
法律分析:長春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電話為12329。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壹種重要形式。單位按照職工工資的壹定比例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實質上是以住房公積金的形式增加了職工的部分住房工資,從而達到促進住房分配機制轉變的目的。
特性
(1)普遍性,城鎮職工無論收入多少,是否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處理的,可依據《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強制執行;(3)福利,除了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還要為職工繳納壹定的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低於商業貸款;(4)可退還性:因職工退休、解除勞動關系、移居或定居國外等原因,已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退還給職工個人。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壹條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維護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生活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簡稱單位)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