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只能付20%的首付。公積金貸款具有貸款利率低、首付比例低等諸多優勢。使用公積金貸款確實可以為貸款人節省大量的利息支出,並且不會有太大的首付壓力。但是,低首付的公積金貸款壹般只針對首套房。如果貸款人申請的不是首套房貸款,那麽首付比例不能只有20%,可能需要50%的首付。此外,貸款利率將高於首套房。雖然公積金貸款有很多優點,但其缺點也很明顯。例如,對貸款人有許多限制,需要滿足許多條件。此外,公積金貸款額度也有限制,不能超過當地上限。同時,公積金貸款不能無限期使用。正常情況下,公積金貸款只能使用兩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貸款人名下不能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這些都需要註意。
申請公積金首付20%的條件:
1.如果當地城市的樓市政策指出,允許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為20%,那麽購房者可以首付20%;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經濟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本市正式住所或有效居留身份;
4.貸款前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且連續繳納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凡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他們必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7.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之日起五年內(含)可申請住房貸款。
綜上所述,對於購房者來說,買房壹般會優先申請貸款,在壹定條件下可以申請20%的首付。
法律依據:
《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的通知》第五條
差別化適度調整住房消費信貸政策。為抑制房價過快上漲,2006年6月起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考慮到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對購買建築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自住住房的人仍執行20%的首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