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個人先要準備好相關,然後向單位提交申請,單位對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再攜帶相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向開戶管理部提出申請;
2、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後要對材料、額度、次數、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核查,若符合提取條件的,給予辦理,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相關理由,對於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要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並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復;
3、若符合提取條件的,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會將申請材料錄入系統中,並為首次提取的人員創建《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公積金回執單怎麽辦理:
1、網上公積金業務辦理提交成功後系統會自動回復該員工的公積金帳號;
2、當日操作的開戶(直聯業務)都可按下方“當日直聯業務回執單”打印並保存;
3、當日操作的啟封(直聯業務)可點擊下方“當日直聯業務回執單”打印並保存。
綜上所述,使用住房公積金不僅僅限於購房,在租房、裝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況下,其實只要滿足了規定的條件,那都是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來使用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