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公積金提取所需相關資料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按要求填寫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交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資料;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到提取信息後,對用戶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
3.審批通過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簽訂公積金提取協議,辦理提取手續。之後,由公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取資金轉入出票人指定的銀行卡賬戶。
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能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住房需要收回。公積金繳存人需要買房、蓋房、裝修或者大修自住房的,可以申請壹次性提取個人賬戶公積金。此外,公積金繳存人目前有商業性住房貸款需要償還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繳存人目前租房且住房租金超過家庭收入壹定比例的,可以墊付公積金用於租房支出;
2.重大疾病的提取。公積金繳存人患重大疾病或需要做大手術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支付醫療費用,可以減輕患者家庭的經濟負擔;
3.提取生活費。如果公積金繳存人是低保戶或者貧困戶,那麽在這種條件下,職工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補貼家庭;
4.撤銷賬戶。公積金繳存人退休、退職或者出國定居、死亡的,可以申請註銷公積金賬戶,個人賬戶內的資金可以壹次性全部提取。
提取公積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發票;
3.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購買被拆遷房屋的,提供《房產證》、《拆遷安置協議》、完稅憑證、契稅完稅證明或免(不繳)契稅通知書;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還需提供最近六個月的還款證明;
6、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要提供結婚證。
綜上所述,以上步驟完成後,繳存人持住房公積金《支取憑證》到支取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