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了解公積金斷絕的原因
公積金的斷絕可能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如單位經營困難、職工離職、跳槽等。公積金因不同原因斷供,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和程序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在考慮提取公積金之前,首先要了解公積金斷絕的具體原因。
二、明確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在壹定條件下可以提取公積金。這些條件包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國定居、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等。即使公積金斷供,只要滿足其中壹個條件,職工仍然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三、準備提取公積金所需的材料。
職工在申請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準備相應的證明材料。比如購買自住住房,需要提供購房合同、房產證等相關證明;離休、退休的,需提供離休證、退休證等材料;償還購房貸款本息,需提供借款合同證明和還款記錄。這些材料將作為申請提取公積金的依據。
第四,按流程申請提取公積金。
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後,職工可以按照所在地區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流程要求提交公積金提取申請。提交申請後,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總而言之:
公積金斷絕後,職工在壹定條件下仍可提取公積金。申請提取公積金時,需要了解提取公積金的原因,明確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準備好相應的證明材料,按照所在地區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流程要求提交申請。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24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25條規定: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