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買房五年以上利率為3.25%,五年(含)以下為2.75%。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如果公積金可以提取,還需要職工連續繳存六個月到十二個月以上,才有資格提取公積金。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按下列程序辦理: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應在支付房價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每半年提取壹次,直至提取金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價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限內提出申請,每半年提取壹次,直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付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準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壹次,且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限內申請,之後每半年提取壹次,直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租金;
5.符合上述條件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相關證明材料辦理審核手續;
6.對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或租房自住的,經首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出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明》,再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明》辦理提取手續;
7.原單位撤銷、解散、破產,職工住房公積金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上級主管部門應當核實並加具意見,持相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沒有上級主管部門,職工住房公積金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的,由職工持相關證明材料辦理審核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