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簡稱工行,成立於1984年1月1日。總行位於北京復興門內大街55號,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基本任務是依據國家的法律和法規,通過國內外開展融資活動籌集社會資金,加強信貸資金管理,支持企業生產和技術改造,為我國經濟建設服務。
農村商業銀行,簡稱農商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廣義上講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商業銀行在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的基礎上,利用技術、信息、機構網絡、資金和信譽等方面的優勢,不運用或較少運用銀行的資財,以中間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戶辦理收付、咨詢、代理、擔保、租賃及其他委托事項,提供各類金融服務並收取壹定費用的經營活動。、
在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兩項傳統業務中,銀行是作為信用活動的壹方參與;而中間業務則不同,銀行不再直接作為信用活動的壹方,扮演的只是中介或代理的角色,通常實行有償服務。
中間業務又稱表外業務,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主要有本、外幣結算、銀行卡、信用證、備用信用證、票據擔保、貸款承諾、衍生金融工具、代理業務、咨詢顧問業務等。
在國外,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發展得相當成熟。美國、日本、英國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占全部收益比重均在40%左右,而我國現階段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規模壹般占其資產總額的15%以上。
廣義的中間業務等同於廣義上的表外業務,它可以分為兩大類,狹義的金融服務類業務和狹義的表外業務。日常工作中我們所說的中間業務是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的廣義的中間業務,而表外業務又是指從會計準則的角度反映的狹義的表外業務。
因此按照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和發展情況,商業銀行的業務大致可以分為資產業務、負債業務和中間業務三大類,或可以分為資產業務、負債業務、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四大類。
中間業務範圍廣泛,涵蓋結算、代理、擔保、信托、租賃、融資、信息咨詢、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因此對中間業務的分類也有不同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