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資項目預留保證金比例為工程價款的5%左右,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參照執行。壹般經合同雙方同意,此條款不具有強制性。押金的保留期限壹般為工程的缺陷責任期,具體也可以由雙方約定。缺陷責任期壹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可由雙方在合同中具體約定。履約保證金是招標人在中標後要求中標人支付的法定價款,法律規定的金額不能超過中標合同的10%。超過的,行政監測部門將責令投標人整改,嚴重者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同時,未中標者繳納的投標保證金及利息需要及時退還。雙方約定履約保證金但中標人未繳納的,取消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退還保證金的申請後,應在14天內按照合同約定與承包人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核實後14天內將保證金退還給承包人。逾期不還的,自逾期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退還保證金申請後14天內未答復,經催告後14天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承包人退還保證金申請。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七條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方式預留保證金,預留保證金的總比例不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承包人以銀行保函代替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