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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貸款的條件包括工程合同貸款的條件

工程合同可以貸款嗎

壹、正面回答

不行。在建工程抵押,找壹個銀行認可的評估事務所,對在建工程進行評估,然後抵押給銀行貸款,這種方式的優點就是成本較其他方式低壹些。工程合同貸款的條件是工程取得土地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且自有資金占總投資25%以上。在建工程抵押貸款的用途為在建工程繼續建造所需資金。

二、分析

貸款,意思是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機構借錢給用錢的單位或個人,壹般規定利息、償還日期。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三、工程合同的類型?

1、固定總價合同的合同價,固定總價就是按商定的總價承包工程。它的特點是以圖紙和工程說明書為依據,明確承包內容和計算包價,並壹筆包死;

2、按量計價合同的合同價,按量計價合同以工程量清單和單價表為計算包價的依據;

3、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價,這種承包方式的基本特點是按工程實際發生的成本,加上商定的總管理費和利潤,來確定工程總造價。

單憑工程合同貸款可以麽?

壹、單憑工程合同貸款可以麽?在建工程可以抵押貸款,但是僅僅合同是不夠的。在建工程抵押,找壹個銀行認可的評估事務所,對在建工程進行評估,然後抵押給銀行貸款,這種方式的優點就是成本較其他方式低壹些,貸款金額最高為評估值的50%,即銀行認可的抵押率不會超過50%。這種方式貸款獲批可能性偏低,首先在建工程並不是每個銀行都認可的抵押方式,其次對於在建工程很多銀行是從嚴的,不是很好批。建議找壹些地方性的商業銀行,或股份制銀行問問,他們的政策較為靈活。二、工程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是什麽?1、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根據最高人民《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2、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根據最高人民《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如果建設工程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但是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3、不予支付工程款根據最高人民《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如果建設工程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4、發包人按照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綜上所述,建設方在開發商品房項目過程中,需要占用大量資金,自有資金不夠的話,其經常會向銀行貸款。如果靠壹張工程合同去銀行貸款是不行的,銀行也不會批準。工程合同貸款的條件是開發商拿到土地證和建設許可證,並且自有資金在總投資中占壹半以上。

工程要什麽條件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壹、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其它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須具備以下幾方面條件:

1、在建工程抵押貸款的用途為在建工程繼續建造所需資金。《物權法》出臺前信貸客戶不得用在建工程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也不能為自己其它用途的債務進行擔保,而只能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擔保。《物權法》實施後在建工程抵押可以為其他債權種類設定抵押,對在建工程抵押擔保的種類沒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已經交納全部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在建工程抵押必須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應載明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證的編號,同時,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還必須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投入工程的自有資金必須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工程施工進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二、在建工程抵押可能存在的風險:

1、在建工程合法性風險。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抵押人必須已經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還必須已經獲得有關部門關於同意其進行建造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其他證件。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辦法》和《最高人民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在建工程抵押貸款的借款人只能為抵押人,貸款人只能是金融機構(壹般是銀行),貸款用途只能用於在建工程繼續建築資金。

2、價值確定風險。

在建工程抵押權範圍僅限於設定抵押時已經建成並登記的在建工程和該在建工程占用範圍內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而不包括登記後在建工程上繼續新增的層數和占用範圍外的土地使用權。

3、合同風險。

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辦法》規定以在建工程抵押時,抵押合同還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證的編號;

(2)已交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需交納的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

(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4)施工進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如果用壹般的抵押合同,很可能導致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無效。

關於工程合同貸款的條件和工程合同貸款的條件包括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妳從中找到妳需要的信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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