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明確提出優化個體工商戶準入環境,逐步實現個體工商戶“智能審批”和“集群登記”,降低開辦和經營場所使用成本,進壹步提高全省個體工商戶登記便利化水平。
稅務機關根據市場監管部門推送的變更登記信息,自動同步稅務管理信息系統中的變更登記信息。對離校後兩年內首次從事個體經營並自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之日起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退役軍人、貧困勞動者和農民工返鄉創業人員,按規定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
《辦法》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金融支持力度,明確具備條件從事個體經營和合夥創業的,可申請最高貸款額度20萬元、期限不超過3年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並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做好退伍軍人創業金融支持工作,按規定對退伍軍人創業擔保貸款給予貼息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適當提高貸款額度上限。加強個體工商戶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應用,借助大數據金融技術分析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和信用狀況,全力推進個體工商戶信用融資。
同時,減輕個體工商戶的稅收負擔。月銷售額在65438+萬元(含)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落實“六稅兩費”減免政策。
對個體工商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減征50%。
《辦法》還從提供公共就業服務、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副職服務水平、建立領導幹部聯系制度等方面,對個體工商戶提供全方位、多樣化的幫扶措施,支持個體工商戶做大做強做優。
同時,建設“甘肅省個體工商戶發展公共服務平臺”,統計、監測、分析個體工商戶發展情況,為個體工商戶發展壯大提供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