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為規範我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特制定本章程。
壹、學校代碼:11806
學校名稱:隴南師範學院
學校性質:省屬高校
辦學性質:公立
辦學層次:大專(高職)
招生性質:國家計劃
二、學校概況
隴南師範學院是壹所經教育部批準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師範院校,位於素有“隴上江南”之稱的甘肅省成縣。學校占地面積1.036畝,建築面積27.79萬余平方米,固定資產4.86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96971萬元,藏書69萬余冊。學校現有教職工601人,其中專任教師470人,專任教師24人,副教授135人,碩士及以上學歷教師256人。全國優秀教師1人,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級教師1人,省市領軍人才8人,甘肅省優秀教師7人,隴南市教師11人,甘肅省高校青年教師3人,外籍教師65538人。在校學生9848。學校現設有14個二級學院,15個職能部門,2個教輔單位,5個校級科研機構,1個附屬實驗學校。學校擁有1個骨幹專業(電子商務),5個省級特色專業(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語文教育、藝術教育、音樂教育),6個省級精品課程和優秀資源,4個省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65438個省級重點實驗室,65438個省級眾創空間,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順利通過教育部2008年和2013兩輪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評估。
第三,組織
學校成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和確定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的重要事項。招生辦作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全面負責招生計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招生宣傳、學生組織、錄取等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全過程。
四、招生專業和計劃:
招生專業均由省教育廳審批備案;招生計劃數以省教育廳下發的文件為準。
動詞 (verb的縮寫)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統壹組織下,本著“學校負責監督招生”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
2.所有專業錄取均在計算機遠程網絡上進行。
3、普通高考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規定的批次和方式進行錄取。
4.各專業原則上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各專業之間網上招生差距較大時,應適當調整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數,減少或取消網上招生不足專業的招生計劃,相應增加招生充足專業的招生計劃。
5、學校按照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公布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和投檔原則,遵循“平行誌願投檔”的投檔方式,根據實際投檔情況進行招生。第壹輪投檔後仍未達到招生計劃,則再次征集誌願,直至達到專業招生計劃。如果征集誌願仍然不足,將剩余計劃調劑到生源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6.高校錄取規則:普通藝術類、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均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模式,即在提交高校誌願時,按照“分數優先、服從誌願、壹輪投檔”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逐壹投檔。壹般文科考生可選擇填報9所高校誌願;藝術、體育類考生可選擇填報9所高校誌願。這些機構的誌願者被視為首選。
7.專業錄取規則:錄取以“分數優先,服從誌願”為原則,即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分配專業,結合考生專業誌願。(1)普通專業錄取規則:按照“分數優先,服從誌願”的原則,根據專業計劃、考生成績、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分配專業。當所報專業未被錄取時,服從調劑的轉到其他未滿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退檔。(2)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以考生專業成績為主要因素,按照“分數優先,服從誌願”的原則分配專業。
8.新生報到後,學校將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審查。根據復查結果,對患有傳染病的學生,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予以休學或退學處理。對入學資格審查中查實的違反招生規定的學生,壹律取消學籍並開除學籍。
六、扶貧、獎勵政策
為確保貧困家庭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獎、助、貸、補、勤、減、免、緩”八位壹體的學生資助體系和“綠色通道”,確保貧困家庭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全日制專科生,在校期間均有機會享受以下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
1、國家獎助學金:根據甘肅省教育廳下達的指標和評選條件,每學年評定壹次,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國家獎學金(3300元)。
2.學校綜合獎學金:學校設立了學校綜合獎學金,鼓勵品學兼優、積極上進的學生。獎勵按學年分級,獎金900-2000元。
3.個人獎學金:在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競賽中獲獎的學生,可申請個人獎學金,獎金600元-3000元。
4.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校接受並幫助經濟困難學生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5.勤工儉學:學校為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勤工儉學機會,並計劃籌集資金予以資助。
6.“綠色通道”和免學費:學校為經濟困難新生開通綠色通道,幫助其順利入學,對特殊困難學生給予免學費資助。
七、收費標準
學院嚴格按照甘肅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八。補充條款
1.學校此前關於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規定與章程有抵觸的,以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立即廢止。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範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範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2、學校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學校其他單位舉辦的招生宣傳必須經招生就業辦公室批準後方可實施。凡未經招生就業辦公室批準擅自宣傳造成的招生問題,由宣傳單位承擔。
3.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學校地址:甘肅省成縣河東區龍南路34號郵政編碼:742500電話:0939-3203309(招生就業處)3201436(學校辦公室)傳真:0939-3203309學校網址:/郵箱:lnszzsb @ 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