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佛山的公積金出現了新政策,個人貸款由原本的最高額度50萬人民幣降到了30萬人民幣。
這是佛山的公積金新政策的調整,還包括了對貸款發放對象的標準。
新規中提出了各項細則調整,比如:
第壹,住房超過了144方平方米,將不再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二,在手中已有兩套住房的員工家庭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計有兩套及兩套以上住房,或者繳納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兩套及以上的公積金貸款記錄。?
第三,佛山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降至30萬。
根據佛山市公積金的可用量來決定最高貸款的額度,詳細規則是:按時繳納足夠的住房公積金,在壹年以下兩年以上的個人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按時繳納住房公積金在兩年或者三年以下的,最高不得超過,25萬人民幣,按時繳納住房公積金三年以上的,不得超過30萬人民幣。
如果公積金貸款的數目不足以購房,而且職工個人擁有償還能力,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及商業貸款兩者組合貸款。
為什麽貸款額度不升反降,突然之間將最高額度調低?
在今年三月份就對房價問題進行了討論,很多城市的房價持續上漲,購房人的壓力極大。現在因為疫情的影響,金融風險中的不確定性偏大,不管是國際資本的流動,還是國內資本的波動都有較大起伏,為了面對這種復雜的國內外形勢,國家決定調整貸款的投放增量,全力抗疫,保持主體市場的穩定發展和經濟的社會發展,作為實現經濟的正增長的支撐點。
目前,房價持續上漲,在會議中代表們強調房子不是用來炒的,是用來住的,所以將對房地產產業實行管理制度,因地制宜的去協調發展。
佛山市的職工對於住房公積金的的需要壹直不低,且壹直在增長,也因此導致了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的資金流動性不足,即使政府已經實現了多項舉措,但仍然未能從根本上解決貸款資金缺口日益增大的問題,這次根據國務院的會議作出的公積金調整政策,是根據佛山當地的實際情況修正的新規。調整後的行政將在2021年到5月1日正式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