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AROC方法在績效考核中的應用對固有的企業信用文化提出了挑戰。風險管理的實施關系到銀行企業文化和管理文化的重塑,涉及各個部門、業務和產品的全方位風險管理理念。在中國的銀行業,企業文化和內部報告和披露的變化非常敏感。由於我國全社會信用文化缺失,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低,信用評級沒有充分發揮在貸款決策和貸款定價中的核心作用,基層信貸人員沒有充分認識評級體系的重要性,沒有積極認可企業的財務數據,導致評級體系中財務數據不準確、不完整,風險沒有得到真實反映。 從而導致信用評級結果與企業的實際風險水平不匹配,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當前的真實經營狀況。
2.使用RAROC模型需要壹個有效的信用風險評級系統來確定預期損失和非預期損失的大小。目前國內沒有國際公認的評級機構,計算違約率只能依靠商業銀行的內部評級數據。然而,我國商業銀行內部評級在評級方法、數據收集和數據處理,以及評級結果的檢驗、評級工作的組織和評級體系的適用性等方面存在相當大的差距,極大地限制了內部評級在揭示和控制信用風險方面的作用以及RAROC模型的應用。因此,我們有必要加強與國際知名評級機構建立良好的關系。這對提高中國企業的美譽度和知名度,降低融資成本極為有利。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在海外上市,讓國際知名評級機構了解中國企業顯得非常迫切和重要。
3.運用RAROC方法的內外部環境還不夠成熟。比如,我國利率市場化尚未實現,區域風險差異顯著,道德風險比較嚴重。同時,由於歷史原因,各行各分行不良資產極不平衡,部分分行不良資產率較高,預期損失和非預期損失可能較大,導致各分行考核起點不同,難以真實反映各分行風險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