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婚前按揭買房離婚後有貸款的房子如何分割:
1.婚前夫妻壹方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抵押貸款。婚前,夫妻壹方取得房產證,房產證的所有人為個人。婚後雙方償還的房屋是壹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壹方無權要求分割。但與* * *共同參與還款的配偶,有權要求對方返還已還清部分。
這裏需要明確的是* * *用壹方個人工資或者雙方工資還貸,應當認定為* * *用同樣的工資還貸。所以有貸款的房子離婚時,還貸的壹方可以要求另壹方返還房款。對於房子升值,也可以要求賠償。
2.夫妻壹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房,貸款抵押。婚後雙方* * *還款,婚後有房產證的抵押房屋為壹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因為壹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買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婚後取得產權證,就認定夫妻財產相同,壹方僅僅因為結婚就成為房屋的所有人,違背了公平原則。
3.根據法律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是對雙方的贈與的除外。所以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 * *還貸不影響房屋所有權。此時,離婚抵押房屋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屬於壹方。
二、離婚後有貸款抵押的房子婚後買房如何分割:
1.婚後壹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買房,* * *共同還貸。房產證不管登記在哪個名下,房產都應該是夫妻共有的。離婚財產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雙方父母婚後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壹人名下的,可以按照雙方父母各自出資份額認定房產為雙方占有。離婚財產分割時,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要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無需分割。
3.父母壹方支付首付,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夫妻共同償還的首付,可以認為是只給投資人子女的贈與。離婚時,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首付部分應認定為投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 *還款部分歸夫妻* * *以房產還貸,離婚時不分割。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壹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歸* * *全部或者部分共同所有,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另壹方知道該約定的,應當以夫妻的個人財產用於清償夫妻所欠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