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子只有在沒有法律糾紛、沒有計劃拆遷、沒有抵押的情況下才能轉讓。所以壹般來說,要轉讓壹套抵押的房子,必須先還清銀行貸款。如果貸款暫時沒有還清,離婚壹方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另壹家銀行申請再抵押,然後解除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辦理過戶。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大部分銀行已經停止了這項業務。為此,銀行給出兩點建議。壹種是通過正常交易流程過戶,重新繳納契稅,評估擔保費;二是去公證處對房產進行公證後,壹方繼續使用原抵押人的銀行卡還款。
3.理論上,離婚時辦理房產過戶需要先結清貸款。貸款沒還清,房產證都在銀行,不可能過戶。
4.可行的方法是:第壹,向原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壹般銀行受理成功後,會告知具體扣款時間。借款人需要在銀行通知的扣款時間前,將足夠的貸款余額存入原供款存折或賬號。壹般貸款還清後壹個月左右就可以取回房產證原件(切記必須在房管局註銷抵押登記),然後才能辦理後續過戶手續。
房貸沒還清怎麽辦理過戶手續?
1,再抵押。
最簡單直接的方法就是將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變更貸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
然而,北京等壹些城市在2007年底已經暫停了二手房交易中的轉按揭業務。據了解,停止再融資的主要目的是控制銀行的潛在風險,擠出房地產和股市泡沫。然而,根據行業分析的結論,轉按揭業務不應永遠停止。因此,每個人都應該在考慮出售未償還貸款的財產之前,在當地銀行碰碰運氣。
2.用買家首付還清剩余貸款。
這是目前二手房交易中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車主貸款金額較低或者大量還款後剩余貸款金額較小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方會認可房產銷售總額的30%至40%的首付,賣方可以用買方的首付還清剩余貸款,然後註銷房產抵押登記,進行下壹筆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還清剩余貸款。
如果賣方想在出售房產前還清貸款或者買方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還的房產,可以采用這種方法。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才能申請貸款。這樣,業主就可以通過抵押貸款的方式向銀行貸出壹定的資金,以償還他想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進出售的成功。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因買賣、抵押申請房地產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同時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單方申請:
(壹)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2)繼承和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四)權利人的名稱或者自然情況發生變化,權利人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