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到,繼去年底央行、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後,廣東、海南、上海、浙江、廈門等地已分別發布地方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通知。
其中,廣東、海南、上海、浙江等地監管部門上調了當地法人銀行考核上限,但被“松綁”的銀行檔位和上調幅度不同。
廈門版房地產貸款集中監管要求與此前央行和銀監會的通知壹致。此外,重慶、江蘇等地的銀行人士向券商中國反映,當地銀行的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考核指標上限也是參照央行的標準執行,並未上調。
廈門出臺房貸集中度考核要求
券商中國獲悉,人民銀行廈門中心支行、廈門銀保監分局已於6月下旬5438+10月下發《關於廈門市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相關管理要求的通知》。
根據《通知》,廈門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屬於第三檔和第五檔。其中,第三家機構包括廈門國際銀行、廈門銀行、廈門農商行,第五家機構包括廈門同安農行村鎮銀行、廈門翔安民生村鎮銀行。兩家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上限分別為22.5%和17.5%。12.5%、7.5%。
這意味著廈門版的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考核指標與央行和銀監會的要求壹致。
在此之前,2020年底,央行、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確對7家大型中資銀行、17家中型中資銀行、小型中資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縣域農合機構、村鎮銀行設定了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上限。
其中,第壹檔中資大銀行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上限分別為40%和32.5%;第二檔中資中型銀行占比分別為27.5%和20%;第三檔中資小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占比分別為22.5%和17.5%;第四檔的縣農合機構比例分別為17.5%和12.5%;第五家村鎮銀行分別是12.5%和7.5%。
除了廈門,重慶、江蘇等地的銀行人士也向記者反映,當地銀行的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考核指標上限參照央行的標準執行,並未調整。
壹些地方監管機構提高了評估上限。
另壹方面,部分地方監管部門基於地方實際情況,提高了地方法人銀行的考核上限。
其中,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於2月4日發布《關於做好廣東省地方法人銀行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廣東(不含深圳,下同)法人銀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提出要求。
具體為:第三套銀行房地產貸款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上限分別為24.5%和19.5%;第四行上限分別為20%和15%;第五行兩項上限分別為12.5%和7.5%。
這意味著,廣東對轄內第三、第四銀行的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上限分別提高了2個百分點、2個百分點、2.5個百分點和2.5個百分點;第五檔銀行參照央行和銀監會此前的通知執行。
以2019年末數據來看,廣東500億元以上的地方銀行,大部分符合上述個人住房貸款上限要求,但房地產貸款占比普遍超標。其中中山農商行和惠州農商行占比超標。
在今年6月5438+10月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銀保監分局發布的《關於法人銀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相關管理要求的通知》中,第三行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上限不變,第四、五行考核要求分別上調1個百分點和2個百分點。
此外,上海房地產貸款集中度對第三、第五關聯銀行的上限分別提高2個百分點和1.5個百分點;海南對第三相關銀行的房地產貸款上限提高了2.5個百分點。
各地銀行“因城施策”
事實上,在央行和銀監會此前發布的《關於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中,已經給地方監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適度松綁地方銀行留有余地。
通知提到,央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會同當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可在《通知》第三、四、五檔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結合當地經濟金融發展水平、轄區內資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具體情況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特點,合理確定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相應檔次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的管理要求。
“調控政策相對靈活,‘因城施策’。就個別地區而言,與住房相關的貸款比例很高。如果監管考核過低,會對地方銀行的發展造成壹定影響。”招商證券首席銀行業分析師廖智明表示。
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主任嚴躍進認為,各地政策對不同類型的銀行明確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上限,有助於銀行靈活執行中央房貸政策。
“在類似的政策下,不同銀行的房貸業務會有所變化。對於相關購房者來說,也需要積極了解當地銀行的貸款政策,降低貸款辦理風險。大方向上,房價過熱的城市等銀行,其上限上調空間不大;在信貸額度充裕的城市,上調空間更大。”嚴躍進說。
與此同時,壹些中小銀行高管表示,壹方面是涉房貸款難新增,另壹方面是互聯網貸款政策收緊。往年這是業務重點,所以業務壓力還是比較大的。
廖誌明表示,總體來看,今年貸款需求還是很旺盛的,銀行可以投放更多的領域。“壹是對政府投融資項目的需求;第二,房地產融資雖然受房貸集中政策影響,但需求仍在,銀行房地產貸款增量不會明顯下降,反而會穩步增加;第三是明顯改善的融資需求,包括制造業貸款、個人消費和信用卡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