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抵押貸款的方法:
1.該戶申請的房貸銀行沒有批下來,可以試試。不同的銀行,貸款審核和規定會不壹樣,也許換個銀行貸款就可以了;
2.補救貸款:用戶可以先咨詢銀行職員,了解自己的貸款為什麽沒有被批準。如果由於用戶自身信用、負債等原因導致貸款未獲批準,用戶可以申請貸款,減緩放款速度,提高首付,然後向銀行提交資料。
二、個人住房貸款銀行怎麽改
這就需要妳先和開發商協商。銀行貸款壹定要和開發商簽,有合作協議才能申請房貸。如果開發商只和壹家銀行有協議,那麽妳只能在這家銀行申請貸款,但壹般開發商會找兩家或兩家以上的銀行合作,除非是小戶型,建議再和開發商確認壹下。
如果自己改貸款銀行跑手續,會很麻煩,壹般不行!需要開發者的配合!
第三,如何將房貸換成銀行貸款
住房貸款可以換銀行嗎?1.由於抵押貸款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根據《擔保法》規定,債務不能轉讓。所以房東想換銀行貸款,只有還清中國銀行的貸款,抵押登記被中國銀行註銷後,才能在其他銀行貸款。2.根據我的實踐經驗,轉公積金貸款是不行的。現在銀行不允許這麽做。能經營的也可以在還清原商業貸款後申請公積金貸款。3.建議樓主充分利用網銀。比如招行,每2元錢通過同城網銀轉賬。妳每個月花2塊錢通過網銀轉賬,總比妳壹路奔波到中國銀行方便。補充:樓主誤會了。我的意思是,妳用其他銀行,比如招行,把錢轉到中行的銀行卡上,就不用壹直跑中行的銀行卡了。現在可以免費申請網銀,獲得動態密碼(免費),可以讓中國銀行足不出戶查詢賬戶到賬與否。抵押貸款的方式可以改變嗎?a本息還款法VS本金還款法友情提醒:本金還款法和本金還款法的區別與還款時間和貸款金額密切相關。想貸款買房的市民可以根據相應的公式選擇還款方式。b提前還貸:仍然是省錢的“本金法”。部分市民買房後可能會提前還貸。那麽,這種情況下,哪種還款方式省錢呢?具體情況,公眾仍可應用相應的公式進行計算。這裏還是以貸款30萬,期限20年,月息4.2‰計算。可以算出來,本金還款法還是利息少。如果5年後,市民壹次性提前還清貸款,按照本息還款法,5年內,已償還本金49457元,利息69733元,剩余本金需要壹次性還清。按照本金還款法,5年時間,已還本金75000元,還利息66308元,再還225000元就夠了。兩種還款方式相比,本金還款法比本息還款法少付利息3425元。銀行C:合同不能改。既然平均資本還款法和等額本息還款法的還款總額差距這麽大,那麽本息還款法是否可以改為本金還款法?昨天,記者采訪了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最大的工商銀行。南京最早從事個人住房貸款的工商銀行鼓樓支行業務運營部壹位姓陳的工作人員表示,工行鼓樓支行自1995從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以來,壹直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方便簡潔。不僅銀行推薦這種方式,購房者也很認同。至於本息還款法能不能改成本金還款法,到目前為止,銀行還沒遇到這種事;正好遇到了,因為購房者和銀行已經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已經生效,肯定是不可撤銷的。其他銀行的說法與工行鼓樓支行基本壹致,即合同已經生效,不可更改。律師D:銀行有告知義務。與此同時,許多市民要求他們的抵押貸款由房地產公司處理。他們只簽了壹封信,根本不知道有兩種還款方式。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公司應該承擔什麽樣的責任?對此,南京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曉峰認為,購房者需要向開發商進行商業貸款時,會通過開發商向銀行借款,開發商在購房者和銀行的關系中起到橋梁作用。作為開發商,雖然不是貸款主體,但對借款合同不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但在與購房者和銀行溝通時,得知商業還款有兩種還款方式,開發商應該向購房者說清楚。在銀行與購房者簽訂的貸款合同中,明確規定有義務告知購房者兩種還款方式的優缺點。在實際借貸關系中,銀行違反了這壹告知義務,但目前我國相關法律並未明確規定銀行違反這壹義務應承擔哪些責任,買方應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除非買方在合同條款中寫入相關約定。同時,在購房貸款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誤解或者明顯顯失公平,買受人可以依據合同法要求銀行撤銷或者變更相關條款,即變更還款方式。
4.銀行按揭貸款的抵押物可以變更嗎?比如把原來抵押的A房換成抵押的B房?
可以,但是要銀行同意,同時走估值流程(相關費用妳負責)。
下列情況可以申請抵押變更登記:
(壹)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發生變化,包括:
1.抵押人名稱、債務人名稱、身份號碼等權利人基本情況的變化;
2.變更抵押物(包括部分變更);
3.抵押物所在地街道及門牌號碼的變更;
4.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用途等債權合同要素的變化;
5.擔保主債權的債務人轉讓債務,導致債務人發生變更的;
6.擔保範圍的變更。
(2)同壹不動產有多個抵押權時,抵押權的順序發生變化;
(三)在建工程竣工並已辦理房屋權屬登記,在建工程抵押變更為房地產抵押登記的;
(四)最高額抵押合同中的最高債權額和債權確定期限發生變更的;
(五)將最高額抵押設立前已存在的債權轉為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
(二)申請材料
1.註冊申請書(原件);
2.身份證明(復印件);
3、抵押證明或抵押登記證明(原件);
4.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變更抵押權的書面協議(原件)。
因前條第(壹)項第1、2項申請變更登記的,可以不提交第四項材料;
最高額抵押發生變化的,還應提交債權未確定的證明(原件);
同壹房地產上設定多個抵押權的,因最高額抵押設立後,擔保債權數額增加、抵押權順位變更、最高額抵押擔保債權確定期間變更、以前的債權轉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還應當提交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證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