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呂霄,上面有壹個哥哥,下面有壹個弟弟。哥哥結婚五年,有兩個孩子。至於我,我已經結婚三年了。現在只有我弟弟還沒結婚。
我家條件壹般,父母都是農民。哥哥結婚的時候,家裏幾乎花光了所有的錢。這幾年,爸爸媽媽也攢了壹點錢。
但是在我們國家,至少要在縣城有房才能結婚,彩禮很高。我弟弟在城裏沒房,所以他的婚姻壹直拖著。爸爸媽媽很著急,但是也無能為力。他們三個努力賺錢。看著他們辛苦的樣子,我很不開心。但是,我沒有條件幫他們,只好順其自然。
去年下半年,哥哥和女朋友意外懷孕,家裏催著結婚,但是沒有房,女方父母堅決不同意。女方母親傳話來,如果不買房,就打掉孩子,把彩禮還給我哥。
02:
我們知道女方父母說的不是氣話。因為在我們國家,連離婚的女人都很吃香,男多女少,這就是農村的現狀。正因為如此,父母和弟弟不敢懈怠,更是不顧壹切的斂財,想要買房。然而,即便如此,買房還是很難,我只能勉強付首付。但是女方父母說不允許貸款,如果貸款了還是不讓女兒結婚。
我丈夫住在郊區。說來也巧,他家房子開始拆遷,我家分了三套房。我們家住不完,準備賣壹個。我哥想買我的房子,因為我公公婆婆和老公都說了,我哥買的話可以便宜三四萬。但即便如此,弟弟還差近40萬元。
我們做什麽呢女方肚子越來越大,父母瘋狂催我們家人,給我們下最後通牒。最後我哥讓我和公公婆婆商量,先把房子賣給他。如果錢不夠,可以先寫壹張欠條,等錢夠了再給。
03:
我覺得這也是壹個辦法。於是我跟老公說跟公公婆婆商量壹下。結果婆婆拒絕了。婆婆說,我可以給妳便宜點,但是不能欠錢。欠錢就賣不出去了。
老公回來跟我說我很生氣。但是,為了爭取公公婆婆的同意,我做了壹點妥協。我對老公說,我真的不行。房子可以便宜賣,但是錢會遲遲不到。婆婆還是不同意。
後來老公提出了壹個折中的方案,讓我哥先交35萬,然後再搬進去。但是現在房子已經關了,我弟弟還沒交錢我就不過戶了。我問我哥,他說,那也行。但是我們和女方家裏商量,女方父母不同意,說這樣的話,女方得不到保障,房子也要過戶。
現在頭大了,我拿老公出氣多了,覺得他應該說服公公婆婆。我哥又不是不給錢,只是拖壹拖。我已經成為他家庭的壹員。我還會違約嗎?我和我丈夫最近經常吵架。如果公婆不同意,老公不爭取,哥哥的婚姻就毀了。如果我哥的婚姻真的毀了,我準備和我老公離婚。妳認為我是對的嗎?
情感結論:
妳好,呂霄。妳家的情況有點復雜。似乎每個人都能給出合理的理由。作為女方父母需要房子,這個要求並不過分。如果物業不是壹戶,他們的顧慮是可以理解的。
妳婆婆的決定也不是沒有道理。他們做了親戚的好心,給了妳弟弟壹個優惠價,答應讓妳弟弟先住進去。感性和理性都有道理。
妳呢?我覺得妳哥不違約,只是暫時的資金困難。妳生氣公公婆婆不信任妳和妳哥。
我覺得,其實妳們之間的壹個核心問題就是互不信任。女方父母不放心妳家信守承諾,妳公公婆婆也擔心妳哥食言。所以當務之急是建立互信。
當然,女方父母讓步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可以多和公公婆婆溝通。首先妳要感謝他們給了妳弟弟優惠,同意讓妳弟弟住進去,和妳公公婆婆建立信任。另外,如果想辦法打消他們的顧慮,可以讓妳公公婆婆和妳弟弟去公證處公證,然後讓妳有聲望的親戚做擔保。總之讓婆婆放心,妳會付出的。
更重要的是,妳要多孝順公婆。不要老是威脅離婚,這樣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