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只要壹方出於自願,就可以將房產送人,也就是房屋贈與,但是如果房子還沒有還完款,還在按揭期間,房屋就屬於抵押狀態,就是不可以再贈予他人的。
房產贈與辦理程序如下:
1、簽約。即房產贈與人同受贈人就無償贈與簽訂房屋贈與合同(協議)書,表明無償贈與是贈與人的真實意願,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願。如受贈人為未成年人,贈與人單方出具的贈與書亦有法律效力;
2、辦理公證。根據相關規定,辦理房產贈與公證;
3、申請登記;
4、提供證件;
5、填寫《房地產贈與申請審批表》;
6、審查;
7、批準過戶。
房產過戶的手續如下:
1、簽訂合同交付定金;
2、去銀行申請購房貸款;
3、銀行指定律師與申請人談話,審核貸款申請人的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件、收入證明等;
4、銀行確定申請人具備貸款條件之後,發放貸款承諾書。銀行按照評估價格確定貸款金額,所發放的貸款額度壹般是評估價格的70%;
5、銀行發放貸款承諾書之後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綜上所述,房屋沒過戶簽協議有效,房屋沒過戶合同也是有效的。按照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如果對方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簽訂完買賣合同未辦理房產過戶登記的,購房人不擁有房屋的產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壹)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壹年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