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家賊難防。歸根結底,家賊難防。事實上,這類子女盜竊父母財產的案例在現實中並不少見,相關判決也可以搜索到。如果孩子已經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並且秘密竊取父母的財產達到壹定數額,則當然構成刑法中的盜竊罪。盜竊家庭成員或近親屬的財產並獲得寬恕壹般不被認為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酌情從寬處理。雖然家賊也是賊,但家賊畢竟只是家賊。壹個姓氏也顯示了當事人之間的特殊身份關系——家庭成員和親屬經常住在壹起,甚至有共同財產。這種盜竊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因此,相關法律對這種特殊情況做出了特殊規定。盜竊家庭成員或近親屬的財產並獲得寬恕壹般不被認為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酌情從寬處理。
盜竊自己家庭或近親屬的財物壹般不作為犯罪處理;如果真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處罰也應該與社會犯罪有所區別。根據刑法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構成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攜帶兇器、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按盜竊罪處理,並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壹,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
④惡意透支。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告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將刑法第十七條修改為:“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罪、強奸罪、搶劫罪、販賣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進行專項矯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