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待裝修房屋已辦理房產證。
(1)應向公積金中心提供以下信息:
(1)申請人、被抵押房屋的產權* * *人填寫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原件及被抵押房屋的產權* * *人同意對該房屋進行抵押和擔保;
(2)申請人及所有人身份證、結婚證、常住戶口登記卡原件及復印件;
③申請人及其配偶分別填寫委托書原件;
(4)擬裝修房屋的房產證、東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契稅完稅證明、地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6.原房屋裝修合同及工程預算表;
⑦所購房屋價值評估報告原件(已辦理房產證的,需評估東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證1年以上);
申請人個人活期儲蓄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⑨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2)應向擔保公司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人及抵押房屋產權* * *某人的身份證件、結婚證件、常住人口登記卡原件及復印件;
(2)證明還款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收入證明、最近三個月與收入相符的銀行日報表、銀行定期存折等。);
(3)住房公積金存折或公積金龍卡復印件;
(4)擬裝修房屋的房產證、東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房屋裝修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⑥申請人及其配偶分別填寫委托書原件;
⑦所購房屋價值評估報告原件;
⑧擔保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2.裝修房屋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1)應向公積金中心提供以下信息:
(1)申請人、被抵押房屋的產權* * *人填寫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原件及被抵押房屋的產權* * *人同意對該房屋進行抵押和擔保;
(2)申請人及所有人身份證、結婚證、常住戶口登記卡原件及復印件;
③申請人及其配偶分別填寫委托書原件;
(4)網簽買賣合同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買受人留存合同)和商品房合同備案證明(市房管部門備案);簽訂非網上買賣合同的,只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市房管部門備案的買受人定金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原房屋裝修合同及勞務預算表;
⑥所購房屋價值評估報告原件(已確認的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1年以上需評估);
⑦申請人個人活期儲蓄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⑧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2)應向擔保公司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人及抵押房屋產權* * *某人的身份證件、結婚證件、常住人口登記卡原件及復印件;
(2)證明還款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收入證明、最近三個月與收入相符的銀行日報表、銀行定期存折等。);
(3)住房公積金存折或公積金龍卡復印件;
(4)網簽買賣合同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買受人留存合同)和商品房合同備案證明(市房管部門備案);簽訂非網上買賣合同的,只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市房管部門備案的買受人定金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房屋裝修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⑥申請人及其配偶分別填寫委托書原件;
⑦所購房屋價值評估報告原件;
⑧擔保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8-16。請以目前實際購房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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