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條件:符合以下所有條件者均可申請:
1,存款狀態要求。申請貸款時向前計算,公積金已足額繳存6個月(含申請貸款時開戶起6個月),目前正常繳存。在外地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申請貸款時,申請人或配偶壹方必須符合東莞市戶籍要求(以常住人口登記卡登記機關為準),還需提供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有效期兩個月, 繳存時間根據證明中的“最近連續繳存時間”計算,員工如有異議可附上繳存明細計算。 通過粵港澳大灣區信息共享平臺驗證的,可減免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及繳存明細紙質版;驗證失敗的,按照現有的非互通方式處理。),同意暫緩提取公積金的承諾函(壹式兩份)。外地存款職工不得在我市申請貸款。
2.信用狀況要求。申請人或其配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限制或拒絕貸款: (壹)單筆個人貸款最高逾期次數超過3期(含已結清助學貸款)的,不予發放貸款。(二)個人住房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逾期累計超過10次,且未結清或結清不足兩年的,不再發放貸款。(3)借款人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的,公積金中心應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職工所在單位,5年內不受理其貸款申請。(四)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隱瞞或者謊報婚姻狀況、直系親屬、購房行為、住房數量等情況的。,並自行為被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予貸款。(五)虛構提取條件,或者使用偽造資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自本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不得貸款。(六)購買“雙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如實陳述,隱瞞不報的不予貸款。
3.對還款能力的要求。家庭總債務的月還款額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貸款和向第三方提供的擔保。沒有未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家庭月收入是指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單身只計算申請人月收入,計算方法如下:家庭月收入=申請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申請人月收入=申請當月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含個人和單位繳費,下同)÷(單位繳費比例+個人繳費比例);配偶月收入=申請當月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4.其他要求。(壹)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已支付規定比例的首付款。(二)按照公積金中心的規定提供抵押、擔保等形式的擔保。(3)二手房非分期擔保貸款必須已以買受人名義出具房地產權證(房地產產權證)且必須在出具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
第二,處理所需材料
1.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結婚證
4.委任書
5.永久居民登記卡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評估報告
8.單壹語句
9.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
10.承諾暫停提取公積金
11.抵押房屋產權* * *所有人身份證明。
12.個人活期儲蓄賬戶
13.公證證書
14.結婚證以外的婚姻證明材料
15.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6.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信息采集表
17.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
18.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成績單
19.不動產登記的電子證明
20.特色人才證明
21.查房授權
第三,在線處理流程
1.申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
2.網上填寫申請表,上傳規定格式的申請材料;
3.網上提交預審申請;
4.經實施機關審核同意後,申請人向實體窗口提交材料並辦理。
四、離線處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當場提出申請,並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經審查,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將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並出具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者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人不予受理。
3.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並在承諾時限內作出審查決定。
4.決定: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予以批準,並發送短信告知申請人;不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不予通過,並在系統中發送短信告知申請人並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