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承兌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為基礎,在操作上不同於紙質商業承兌匯票,具有壹定的特殊性。二。如何在電子商務承兌中承兌電子商業匯票如果票據承兌人在票據到期後收到提示付款請求,並且在收到請求後的次日起第三天仍未作出回應(如遇法定節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或電子商務系統非營業日延長),則接入銀行和接入金融公司應遵循其與承兌人簽署的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服務協議。應進行以下處理:1。當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關閉時承兌人賬戶余額足以支付票款的,視為承兌人已同意支付,由接入銀行和接入金融公司從承兌人賬戶中劃扣資金支付票款,並於次日(遇法定節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或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延長時)作出支付響應並代承兌人簽字;2.若當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關閉時承兌人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票款,則視為承兌人拒付,接入銀行和接入金融公司應於次日(遇法定節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順延非營業日)作出拒付響應並代承兌人簽收。電子商業匯票質押業務需註意:未到期的票據可作為質押;票據中沒有“不可轉讓”的項目。其他當事人辦理紙質商業匯票背書質押業務時,可委托開戶行、開戶行財務公司通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查詢票據相關信息。貼現率是票據貼現者獲得資金的價格,貼現率主要根據金融市場利率確定。貼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再貼現利率的基礎上浮動。貼現利率為市場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能超過現行貸款利率。三、電子商業匯票如何流轉?電子商業匯票以電子方式完成票據的流通。主要流通節點包括企事業單位客戶、開戶銀行或財務公司、人民銀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每個循環行為壹般包括兩個動作:行為申請和行為回復。行為回復包括簽署(同意行為申請)和拒絕(拒絕行為申請)。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還支持申請人發起的撤銷操作,申請人的撤銷操作和接收人的回復操作按照時間優先、先到先得的原則處理。
法律客觀性:
《電子商業匯票業務受理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電子商務的受理方式有以下幾種:(壹)真實交易關系或者債權債務關系中的債務人簽發並受理;(2)由真實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中的債務人簽發,並為第三方所接受;(三)由第三方簽發,並為真實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中的債務人所接受;(四)由收款人簽發,並由真實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中的債務人承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