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5月上旬,就有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因涉及電銷詐騙,非法獲取、買賣個人信息,其公司高層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包括技術人員以及相關業務負責人等。
此前,支付界百科就壹直提醒大家, 電銷POS機大多都是騙子,不可信! 關於電銷POS機刷卡不到賬,信用卡被盜刷的事件比比皆是,但是依然有客戶為了蠅頭小利,不顧資金安全,最終導致上當受騙!
通常,電銷POS機的推廣人員多以客戶現在使用的POS機費率高,跳碼、到賬延遲等各種理由,宣稱為客戶更換低費率、不跳碼的POS機。低費率還不跳碼,這有可能嗎?真以為支付公司都是做慈善的?正是因為推銷人員摸清了客戶貪小便宜的心理,電銷POS機詐騙才屢屢得逞。殊不知,到頭來正是因為貪小便宜才導致了吃大虧!
對於那些從事電銷POS機的人,支付界百科奉勸壹句, 不要再在違法邊緣瘋狂試探了!
根據 《刑法》第266條: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253條: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還有於2020年5月28日通過,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民法典》第1033條規定 ,除法律另有規定,除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當妳拿起電話冒充銀聯、支付機構,誘騙客戶更換POS機,這已經屬於詐騙行為;當妳以非法手段騙取其他支付公司或者代理商的勞動成果時,這已經在違法了。當妳利用手上那份通過竊取或其他非法方式獲得的個人信息名單,向客戶推銷POS機時,這已經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都知道,電銷POS機之所以成為行業毒瘤的其中壹大原因,正是因為有 數據泄露的隱憂。 在第三方投訴平臺上,關於 電銷POS機的投訴內容 其實並不少。有用戶袁先生在聚投訴平臺投訴通聯支付時稱,截至5月8日,自己已經收到4臺通易付POS機了,“壹天接到多次通聯支付95開頭的推銷電話,打電話的客服人員明確得知自己的聯系方式、姓名、使用的POS機等信息。”
客服人員明確知道用戶的聯系方式、姓名、使用的pos機等信息,這些公司都是如何獲悉?是否構成了買賣個人資料、侵犯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
有業內人士透露, 要想獲取客戶的個人信息並不困難,甚至有不法機構就是以販賣獲得的客戶信息生存。 很明顯,電銷POS機牽扯出的個人信息販 賣已成黑色產業,並緊緊地依附著電銷行業。
電銷POS詐騙之所以日益猖獗,騙子的膽子越來越大,難道是客戶越來越好忽悠嗎?難道每個客戶都只能是當韭菜的命嗎?從某種程度上講,是 支付行業監管缺失、職能部門監管整治缺位 為類似詐騙提供了溫床!
面對這樣的行業環境, 支付圈的各位唯有抱團取暖 ,對此類電銷詐騙堅決說不,才能迎來行業的蓬勃發展!如果任由電銷切機的現象發展下去,對行業亂象視若無睹,最終只會導致整個行業風氣越來越差,行業環境的蕭條和低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