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二手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1)買方應提供的資料和復印件:
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3份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和2份復印件(首頁和申請人首頁)。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當場聲明)。
4.符合要求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原件1份,復印件1份。
5.首付款收據和信用卡POS或現金收據原件和3份復印件。
6.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市區申請貸款的職工可到城管部門咨詢櫃臺打印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結果復印件2份)。
7.委托扣款(還款)賬戶:主借款人選擇的貸款經辦銀行的儲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復印件2份。
8.收入證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客戶,須提供收入證明原件2份(可從中心網站下載),復印件1份;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戶還需提供銀行流水或1年納稅證明等證明材料原件1份,復印件1份。
9.繳存證明:在省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本人近6個月在所屬分中心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繳存明細和繳存證明(繳存查詢表)原件及1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正常。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簡要總結:
首套公積金未還,第二套可以貸款嗎?不會吧。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條件為:連續6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未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因此,已申請並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只要結清貸款,就可以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