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助學貸款 - 抵押協議

抵押協議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有效約束違約行為。協議怎麽寫才合適?以下是我為妳整理的四份房貸協議,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抵押協議1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權人(貸款人):交通銀行分行。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交通銀行相關業務辦法,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於年月日簽訂本抵押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壹、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解釋:

(1)預售房——指在建商品房。交付定金或預售款後,抵押人已與房地產中介簽訂購房合同,並經公證處公證,依法取得購買該商品房的權利。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支付首付款後,抵押人已與房地產中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依法取得購買該商品房的權利。

2.抵押貸款:

該抵押物由抵押人向(房地產中介)購買,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屋建築平方米銷售價格為人民幣元,* * *。抵押人於年月日與房地產經紀人簽訂了合同,並據此與抵押權人辦理了抵押手續。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抵押人授權房地產中介向抵押權人寄送《房屋竣工證明書》,並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完成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產證由抵押權人管理。

4.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的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未能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抵押人主張全部債務。

二。抵押人的陳述和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是抵押人合法擁有並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並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和檢查。

2.抵押人保證提供抵押物作為抵押物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未被抵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物不得擅自出租、出售、轉讓、贈與、委托、再抵押、重大修改或補充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4.抵押人在此確認,在抵押人還清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將抵押權人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方,無需征得抵押人同意。

5.上述聲明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第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驗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應負責保護和管理使用過的財產,並按時支付因使用該財產而產生的壹切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抵押財產,抵押人應提供壹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應按抵押權人指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抵押財產的保險手續。保險金額不得沖抵抵押物的總價值,保險期限應長於貸款期限1-3個月,原保險單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第壹受益人。

2.貸款還清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抵押人中斷保險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壹切費用及利息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償。

3.抵押物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者賠償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抵押物予以彌補,否則抵押人應當提前償還全部債務。

動詞 (verb的縮寫)取消抵押

只有在抵押人清償了所欠抵押權人的全部款項後,才能註銷抵押,抵押權人將有關憑證和文件交還抵押人。

不及物動詞抵押權的行使

1.根據《借款合同》第十壹條,抵押人違約時,抵押權人發出書面通知清償欠款滿60日後,抵押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

2.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拍賣、出售或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租約的收益用於償還本金和利息。如有余額,應退還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的,抵押人應當繼續負責清償不足部分,直至全部清償。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除上述抵押物處置方式以外的其他合法處置方式。

七。適用法律和其他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2.本協議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抵押權人:

簽署日期:代表:

見證人:簽署日期:

見證日期:

簽名地點:

本協議壹式兩份。

抵押協議第二章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權人(貸款人):交通銀行分行。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交通銀行相關業務辦法,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於年月日簽訂本抵押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壹、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解釋:

(1)預售房——指在建商品房。交付定金或預售款後,抵押人已與房地產中介簽訂購房合同,並經公證處公證,依法取得購買該商品房的權利。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支付首付款後,抵押人已與房地產中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依法取得購買該商品房的權利。

2.抵押貸款:

該抵押物由抵押人向(房地產中介)購買,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屋建築平方米銷售價格為人民幣元,* * *。抵押人於年月日與房地產經紀人簽訂了合同,並據此與抵押權人辦理了抵押手續。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抵押人授權房地產中介向抵押權人寄送《房屋竣工證明書》,並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完成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產證由抵押權人管理。

4.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的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未能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抵押人主張全部債務。

二。抵押人的陳述和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是抵押人合法擁有並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並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和檢查。

2.抵押人保證提供抵押物作為抵押物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未被抵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物不得擅自出租、出售、轉讓、贈與、委托、再抵押、重大修改或補充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抵押協議第三章。:888農村信用社(20xx)第8888號

抵押人:陳XX身份證號/企業法人註冊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職務:地址:88888888郵政編碼:888888。

電話:8888傳真:

抵押權人:888888888888

地址:8888888888郵政編碼:888888

電話:8888888傳真:

應張XX(以下簡稱“債務人”)的要求,為保證抵押權人與債務人簽訂的編號為888888881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基於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行為和義務的全面、審慎的理解和對擔保的法律後果的準確認識,自願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支付抵押。

抵押權人已向抵押人充分解釋了本合同的條款,抵押人已審閱了主合同的條款和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雙方協商壹致,訂立本合同。

第壹條有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債權為抵押權人在主合同項下享有的全部債權。

2.主合同項下“債權本金”總額為:人民幣(大寫)伍拾萬元整,(小寫)500,000.00元。債務的履行期為20xx 65438+10月31至20xx 65438+10月30日。債權本金的實際金額及債務履行期限以主合同及相關債權文件記載為準。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抵押擔保的範圍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承擔的全部債務,包括2

但不限於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抵押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壹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標的物、從物、主權利、從權利、附物、加工物及孳息。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受抵押權人以債務人和抵押人以外的任何方式持有的抵押的影響,即無論抵押權人是否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存款、履約保險等。)對於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抵押權人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其擔保範圍內的抵押物承擔擔保責任,承擔擔保責任不分先後。

第三條抵押品

1.抵押人同意以《抵押物清單》所列財產作為抵押物,該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壹部分。

2.抵押物價值(購買價/評估價)為人民幣1023000.00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實現抵押時實際處置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人的承諾和保證

1.抵押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成立並合法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抵押人擁有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完全和絕對的權利,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程序(包括內部授權)均已完成。抵押人已獲得與本合同及相關文件的訂立、有效性、履行和簽署有關的所有必要的授權、同意、批準或許可,且該等授權、同意和批準可能完全合法有效。作為代表抵押人簽署本合同及相關文件的簽字人,他是抵押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已獲得抵押人合法、充分的授權。

2.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產權清晰,不存在權屬糾紛、查封、扣押、出租等情況。(如抵押物已出租,必須已取得承租人向抵押權人發出的確認承租人有權放棄其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租賃關系的書面確認或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形式的確認文件),抵押人依法對抵押物擁有完全、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處分權,並擁有根據本合同設定抵押物的絕對權利。

3.抵押物來源合法,可依法流通或轉讓。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的欠稅、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的租金。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事宜取得抵押物* * *的同意,抵押物* * *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6.在簽署本合同和辦理抵押登記時,抵押物沒有被抵押或任何其他擔保權益。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7.抵押物不存在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

8.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要求債務人就其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義務以財產抵押或質押的形式設立反擔保。如抵押人與債務人就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簽訂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抵押人在行使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項下的權利前,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

9.當抵押人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債權人可公開披露抵押人的違約行為或向催收機構提供相關信息以進行催收,而對可能對抵押人造成的影響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向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其他依法建立的信用數據庫提供與本合同有關的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供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抵押權人也有權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其他依法建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抵押人的相關信息。

第五條主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抵押權人和債務人應及時將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債權債務金額的變化通知抵押人,並征得其同意。未經抵押人同意,債務人債務加重的,抵押人可以不以抵押物對加重部分承擔擔保責任;債務人債務減少的,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2.抵押人在此同意,除增加債權債務本金外,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同意變更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無需征得抵押人同意,相關變更自抵押權人或債務人通知抵押人時起對抵押人具有約束力。主合同的變更並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抵押人對抵押物的擔保責任並未減少,因此抵押人對變更後的合同仍以抵押物承擔擔保責任。

3.抵押人已充分認識到利率風險。主合同采用浮動利率的,抵押人願意與抵押物壹起承擔因浮動利率而增加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抵押權的期限

1.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存續期間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權債務訴訟或仲裁時效屆滿之日止。

2.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將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對轉讓的債權承擔擔保責任,已轉讓債權的第三人按其轉讓的債權受讓相應的抵押權。

3.抵押人在此同意,在抵押存續期間,抵押權人可允許債務人轉讓全部或部分債務。抵押權人將來允許債務人轉讓債務的,無需征得抵押人的口頭或書面同意,抵押人在原抵押擔保範圍內繼續以抵押物承擔擔保責任(包括對轉讓債務的擔保責任)。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維護和保管,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財產的權屬證明應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存續期間,如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況,抵押人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維護、修繕、挽救並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並在七日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抵押物價值減少相當的其他擔保。保險費、賠償金、補償金等。抵押人由此獲得的任何款項,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五款辦理。

2.抵押人應及時支付有關部門對抵押物收取的任何稅費、管理費、修理費、水電等費用,否則應賠償抵押權人因未能履行上述事項而造成的壹切損失。

第八條抵押物保險

1.如抵押權人要求,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必須承擔費用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為抵押物提供足夠的保險,並指定抵押權人為該保險的第壹受益人。保險期間應比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至少長三個月。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後,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保管。保險期間屆滿被擔保債權未得到充分清償的,抵押人應當相應延長保險期間,否則抵押權人有權作為第壹受益人辦理續保手續,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存續期間,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取消保險。如保險中斷或取消,抵押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壹切費用及利息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償,並從抵押人在抵押權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劃上述費用。

3.保險單中應特別約定,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入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戶。在抵押存續期間,如果抵押物是由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

抵押協議第四條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公司印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公司印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為了有效地開展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活動

(1)資助項目描述

1.項目:_ _ _ _ _ _ _ _大會;

2.贊助內容:系列活動期間的活動支出;

3.活動時間: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贊助費和回報

1.獨家贊助:費用為人民幣_ _ _ _ _(元)。

2.返回:

(1)宣傳傳單、海報贊助商logo、簽約廣告;

(2)所有活動門票、邀請函(包括領導、嘉賓、會員邀請函)背面的贊助商logo、簽名、形象廣告;

(3)場地布置和學校氛圍(橫幅_ _ _ _ _),其中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為

(4)在協會網站和期刊上宣傳的贊助商標誌和簽約廣告。

(三)項目合作進展

1.甲方:

(1)甲方作為活動主辦方,自行策劃、籌備、組織整個系列活動,並保證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前完成整個項目的籌備工作。乙方作為系列活動的發起人,只是協助和感受系列活動的內容,支持和鼓勵高校學生社團的發展;

(2)甲方負責設計制作相關宣傳資料,確保乙方的廣告效果,但乙方需提供相關資料;

(3)甲方應確保活動的順利進行,並在活動期間與乙方保持聯系。如果不能按進度完成,乙方有權拒絕支付余款;

2.乙方:

(1)乙方有權詢問甲方活動進展情況,甲方必須如實反映;

(2)乙方應派_ _ _ _ _人參加_ _ _ _ _ _ _ _ _ _ _的活動

(四)支出方式

贊助費應通過雙方協商分兩期支付:

1.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在_ _ _ _ _ _ _年內提前向甲方支付贊助總額的_ _ _ _%

2.整個活動結束後,乙方將在_ _ _ _ _ _ _ _ _ _年內壹次性支付其余的_ _ _ _ _ _ _ _ _ _ %

(五)附則

1.本協議的合作期限為_ _ _ _ _ _ _ _ _ _ _年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執行過程中,雙方因不可預見因素可能產生的壹切爭議、異議和糾紛,均可通過協商解決;

4.保密條款:雙方應對協議條款保密;

5.本協議共兩頁,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手印)後生效;

6.附件:系列活動計劃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簽字代表:_ _ _ _ _ _ _ _簽字代表:_ _ _ _ _ _ _ _ _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_

簽署日期:_ _ _ _ _ _ _ _簽署日期:_ _ _ _ _ _ _ _ _

  • 上一篇:網上借錢壹定要信用卡嗎?
  • 下一篇:公積金可以用來申請裝修貸嗎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