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款通用):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 2。月利率(‰) =年利率(%)÷12。
銀行可以使用產品利息法和交易利息法計算利息。產品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累計產品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日總余額。
逐筆計息法按照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逐壹計算利息: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具體有三種方法:如果計息期為壹整年(月),計息公式為:①利息=本金×年(月)×年(月)利率。如果計息期有整年(月)和奇數天,計息公式為:②利息=本金×年(月)×年(月)利率+本金×奇數天×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以選擇將計息期折算成實際天數來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為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利息計算公式為: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這三個計算公式本質上是壹樣的。
但由於利率換算壹年只有360天,所以實際日利率計算時,會按壹年365天計算,結果會略有偏差。具體用哪個公式,央行給金融機構自主選擇權。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在合同中對此進行約定。
復利:復利就是按照壹定的利率加利息。根據央行規定,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將被收取復利。
罰息:貸款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償還銀行貸款,銀行根據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向不守約者支付的罰息稱為銀行罰息。
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同罰息,對違約方的處罰措施。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存貸款業務計息結算規則和計息辦法的制定和備案,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應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縣農村信用社法人可根據本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利息計算結算規則和存貸款業務計息辦法,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分行和省會(首府)中心支行備案,由農村信用社法人通知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