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基本信息
“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出生日期”是不可更改的項目。如有錯誤,您必須聯系縣資助管理中心進行更改。學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信息在入學前填寫和更改性別、民族、戶籍性質、畢業中學和戶籍地址等項目。
⑵通信信息
此列是可變的。您可以填寫家庭電話號碼作為聯系電話,以及學生的最新手機號碼。其他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QQ號碼、其他即時消息和郵寄地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更改。
⑶學校出勤信息
大學名稱、學校類型、入學年份、學制和畢業日期是不可更改的項目。如果信息有誤,必須聯系縣資助管理中心進行更改。如果學生需要辦理延長研究生學習折扣的手續(在深造期間,無需支付個人利息即可獲得財政折扣)。
由學生本人憑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到縣資助管理中心辦理學籍信息變更和還款計劃變更手續。其他信息中,“院系名稱”和“專業名稱”需填寫學院(系)和專業的全稱,不填寫簡稱。“學歷”和“專業類別”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變更。“學生證”需要10的學生證。
⑷家庭信息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和“家庭電話”應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填寫和更改。
⑸就業信息
被錄用的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工作單位”、“單位性質”、“郵政編碼”、“單位電話號碼”、“單位地址”等信息;學生被研究生錄取的,聯系縣資助管理中心變更學籍信息,無需填寫就業信息;如果學生還沒有找到工作單位,將根據他們的家庭信息填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還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