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委托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個人等委托人提供,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發放、監管和回收的貸款。貸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經國務院批準,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後發放的貸款。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為1年(含1年)的貸款。目前主要有6個月、1年等期限的短期貸款。這類貸款又稱流動資金貸款,在整個貸款業務中占有很大比重,是金融機構最重要的業務之壹。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大於1年(不含1年)小於5年(含5年)的貸款。長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1.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貸款。
2.集體企業貸款。
3.私企貸款。
4.個體工商業貸款。1.信用貸款。指借款人的信用所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是指由第三方發放的,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由借款人按約定承擔壹般保證責任或連帶責任的貸款。
抵押貸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財產為抵押,按照規定的抵押方式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按照規定的質押方式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形式發放的貸款。1.流動資金貸款。可分為工業流動資金貸款、商業流動資金貸款和其他流動資金貸款。
2.固定資本貸款。大中型項目的固定資金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辦理。中小項目的資金不僅有企業自籌和社會籌集,也是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的壹項重要貸款業務。1.正常貸款。指預計在貸款期限內有正常周轉並能按時足額償還的貸款。
2.不良貸款。不良貸款包括不良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
不良貸款是指根據財政部有關規定歸類為不良貸款的貸款。
呆滯貸款是指根據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且超過規定期限未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暫停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
逾期貸款是指借款合同約定的未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貸款本身的特點決定了貸款必須分類。貸款有以下特點。
1.貸款本來就有風險。內在風險是指在實踐中已經存在,但尚未表現出來的損失可能性。理論上,只要發放任何貸款,都會產生風險。不同的貸款風險不同,有的貸款風險相同。貸款的科學分類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識別貸款風險,加強貸款管理。
2.貸款定價的復雜性。貸款定價是指以貸款利率為主要內容的貸款價格;影響貸款價格的因素很多,如貸款供求關系、貸款市場利率總體水平、央行貨幣政策、銀行間競爭、貸款風險、貸款定價技術等。,其中貸款風險是決定貸款價格的內在因素。貸款的科學分類可以為貸款定價提供依據。
3.貸款信息的不對稱特征。由於信息來源不同,借款人比銀行更了解自己的市場環境、財務狀況和還款意願,銀行的立場無法消除這種信息不對稱。通過貸款分類可以減少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危害。為了確保金融業的安全,中央銀行必須對商業銀行進行有效的監管,包括對貸款質量、政策、程序、管理和控制的管理。從宏觀角度看,貸款質量和結構是衡量壹家銀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也是其他考核指標計算和貸款科學分類的基礎,有利於中央銀行的金融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