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貸款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向房屋購買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購房貸款支持,通常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貸款形式。回顧住房貸款政策的發展歷史,距今也已有20多個年頭,下面讓我們壹起來回顧壹下住房貸款政策的發展和歷史吧。
1、在1988年第壹次住房體制改革會議召開後,1991年住房信貸業務開始了起步,各項住房信貸政策出臺。1991年建設銀行、工商銀行都成立了房地產信貸部,辦理個人住房信貸業務,並制定了職工住房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2、由於住房體制改革進展較慢,並在1992年出現了房地產熱,1993年著手進行控制。
3、中國人民銀行於1995年8月頒布了《商業銀行自營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從而標誌著我國銀行商業性住房貸款走上正軌。但當時的條件是比較嚴格的,壹是要求有提供雙重保證即抵押(質押)擔保與保證擔保,二是最高期限為10年,三是要求借款人先有存款,存款金額不少於房價款的30%,存款期限必須在半年以上。
4、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個人擔保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這壹辦法對原暫行辦法進行了修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不要求雙重擔保。二是沒有明確規定存款期限。三是利率政策上明確規定按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減檔執行。期限為5年的,執行3年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期限為5年以上至10年的,執行5年固定資產貸款利率,期限為10年以上的,在5年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基礎上適當上浮,最高不超過5%。四是貸款使用範圍是公積金建造的普通自用住房。五是貸款發放主體是223個實施安居工程城市的商業銀行和煙臺、蚌埠住房儲蓄商業銀行。六、規定貸款的處理時間是三個月,即在三個月內銀行完成貸款評估、審查工作,並向申請人做出正式答復。
5、1998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出了《關於加大住房信貸投入支持住房建設與消費的通知》、隨後頒布了《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1998年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和1997年4月份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壹是擴大了貸款可用於購買住房的範圍。原《辦法》規定,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購買用公積金建造的自用普通住房,而新《辦法》規定,個人住房貸款可用於購買所有自用普通住房。二是擴大了貸款的實施城市範圍。原《辦法》規定,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只在安居工程試點城市實施,而新《辦法》則取消了這壹限制,即所有城鎮均可開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三是擴大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金融機構範圍。原《辦法》由於規定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安居工程試點城市居民購買用公積金建造的自用普通住房,因而實際上只有工、建、農3家銀行可以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新《辦法》取消上述限制條款後,實際上所有銀行均可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四是利率更優惠。規定商業銀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照法定貸款利率減檔執行,即期限5-10年個人住房貸款執行3-5年壹般貸款利率,期限3-5年的執行1-3年壹般貸款利率。五是加快了處理程序。由原來的三個月時間縮短為三個星期。
這壹政策的推行直接刺激了住房貸款的增長,1998年個人住房貸款比上年增加了324億元,1999年又增加了858億元。
6、1999年,人民銀行下發《關於鼓勵消費貸款的若幹意見》,將住房貸款與房價款比例從70%提高到80%,鼓勵商業銀行提供全方位優質金融服務。同年9月,人行調整個人住房貸款的期限和利率,將個人住房貸款最長期限從20年延長到30年,將按法定利率減檔執行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進壹步下調10%。同時,對公積金貸款期限也作了相應調整,5年以上的公積金貸款利率按4.59%執行,5年以內的按4.14%執行。貸款比例的上升,期限的延長和利率的下調,貸款人要籌備的自有資金減少了,期限的延長和利率的下降意味著每期還本付息壓力減輕了。因此,2000年住房貸款增長進入了快速增長階段。新增貸款的壹半用於個人住房貸款。
7、2002年2月21日開始,中國人民銀行降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水平,5年以下(含5年)由現行的4.14%下調為3.6%,5年以上由現行的4.59%下調為4.05%。
8、2003年6月13日,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此《通知》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有壹些新的政策規定: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式貸款科目發放。同時,規定商業銀行發放房地產貸款,只能用於本地區的房地產項目,嚴禁跨地區使用。同時,此《通知》再次重申,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其自有資金應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
在個人住房貸款方面,《通知》指出商業銀行的貸款應重點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購買能力的住宅項目,對大戶型、大面積、高檔商品房、別墅等項目應適當限制。《通知》規定,對購買第壹套住房按揭貸款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仍執行現行的優惠住房貸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的規定,而對購買高檔商品房、別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商業銀行可以適當提高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執行,不再執行優惠住房利率規定。另外,《通知》規定商業銀行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的居民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9、2005年3月,央行發布《關於調整商業銀行住房信貸政策和超額準備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將貸款利率的上限打開,並再次重申下限利率為基準利率的0.9倍。同時,地產價格上漲過快的城市或地區,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2成提高到3成。
10、2006年5月,央行發布《關於調整住房信貸政策有關事宜的通知》,規定從2006年6月1日起,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成;但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仍執行首付款比例2成的規定。
11、2006年8月,央行在上調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的同時,為了進壹步推進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市場化,將其利率下限由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擴大到0.85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12、2007年9月,央行和銀監會***同發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規定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
13、2008年,央行發布通知決定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下限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
14、國務院2010年4月17日下發房貸新政,要求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即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購房者,采取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1.1倍的操作標準。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與此同時,部分銀行已經暫停了對“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放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