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要問清楚哪些問題貸款時需要問明白什麽問題
1、貸款機構選擇問題:很多人認為貸款機構政策都差不多,沒什麽可選擇的。其實不然,貸款機構眾多,除了銀行之外,還有小貸公司、網貸平臺等。但就貸款申請門檻來說,銀行較高、網貸產品最低。而且即使是銀行,各家銀行的貸款政策也是有所差異的。如果準備申請貸款,最好先詳細了解放貸機構的相關政策及條件要求,多作對比後,選擇最適合本人的貸款機構辦理;
2、還款方式問題:等額還款也分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只有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每月的月還款額才是壹樣的。但如果央行調整基準利率,第二年的月還款額也會發生變化。此外如果是房貸,享受了壹定的利率折扣,月還款額也會隨之改變;
3、提前還款的方式有幾種:在申請貸款前,除了先要了解清楚該貸款產品是否支持提前還款之外,還需要了解提前還款的方式及相關規定。
以上就是貸款要問清楚哪些問題相關內容。
怎麽查個人有沒有貸款
用戶可以先查詢個人征信,個人征信中會顯示已還清、未還清的貸款。其次查詢手機中安裝的貸款APP,依次查詢個人是否有未還清的。最後,查詢手機中的短信,有部分貸款會通過短信的形式來提醒用戶還款,有短信說明用戶的貸款還未還清。本文主要寫的是貸款要問清楚哪些問題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二、貸款遇到問題找哪個部門解決
法律分析:1.壹般可以找當地的行政管理部門,若通過中介的貸款糾門反映情況。2.貸款壹般為合同,對於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達成補充協調。若達不成補充協調,可以雙方協調提交仲裁3.。可向當地部門進行立案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有關規定。借款合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
三、關於貸款的問題
您好,您可以試試變更貸款人。壹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壹般會同意,並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是,有些夫妻貸款周期較長,比如30年還貸期間,並且每個月還貸額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變更後的還貸人每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兩倍,銀行壹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采取其他擔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註意銀行對變更主貸人是否同意。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時,銀行壹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壹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壹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師)委托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托書必須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