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的手續是什麽?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或在當地城鎮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證明),或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沒有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用於炒股;
4.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和還款能力證明。
二、貸款的條件是什麽?
1.申請人年齡在18至60周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需要有良好的個人信用,無不良信用記錄;
3.在貸款地區具有合法居住身份或常住戶口;
4、有穩定工作、合法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貸款用途需要符合銀行規定,貸款資金不能用於炒股、購房、賭博;
6.符合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銀行貸款的具體流程
1.向銀行申請貸款;
2.銀行驗收後,對抵押財產進行價值評估,並根據評估價值核定貸款額度;
3.開立個人活期存款賬戶,簽訂借款合同;
4.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5.銀行貸款。
法律依據
貸款的壹般原則
第二十四條
對貸款人的限制:
1.發放貸款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條規定,向關聯方發放信用貸款、關聯方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得發放貸款:
(壹)不具備本通則第四章第十七條規定的資格和條件;
(二)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禁止的產品和項目;
(三)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
(四)建設項目未取得批準文件,按照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準的;
(五)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保部門許可的;
(六)承包、租賃、合資、合並(兼並)、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制度變遷過程中。,原貸款債務未清償,原貸款債務落實或提供相應擔保;
(七)有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的。
三、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不得向自然人發放外幣貸款。
四、自營貸款和特定貸款,除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息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委托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收取手續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五、不得向委托人墊付資金,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嚴格控制信用貸款,積極推廣擔保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