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這裏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裏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
這裏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擴展資料:
擔保方式
1、抵押擔保
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2、質押擔保
采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保證擔保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壹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4、抵押加保證
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如今,壹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擔保人-百度百科
貸款擔保人-百度百科
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中國人大網
貸款需要提供擔保人嗎在銀行貸款為什麽要擔保人,那擔保人有什麽用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貸款要擔保人的原因,壹起來看看吧!
貸款要擔保人的原因
壹般來說,沒有明確規定說申請貸款必須要有擔保人進行擔保的,之所以要求提供擔保,大多是因為借款人的資質條件不夠好,貸款機構覺得有風險才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如果是借款人收入穩定,並且個人信用良好,滿足了有關貸款要求,那麽申請貸款也是比較容易的。當然,除了擔保人之外,如果借貸人能提供有關擔保物,也是可以申請貸款的,如房產、汽車等,在有物品擔保的情況下,盡管借貸人個人資質壹般,也是很有可能申請貸款的,不過,不同貸款機構規定不同,具體情況還需借貸人以有關機構規定為準。
擔保人所付的法律責任
因此,對於辦理銀行貸款是不是要提供擔保人,其實還是要結合借款人的個人資質而定的。
擔保人所付的法律責任分為兩種: 壹、壹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二、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當保證為壹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銀行貸款的分類
銀行貸款分類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銀行貸款具有各種不同的類型。
如:1、按償還期不同,可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2、按償還方式不同,可分為活期貸款、定期貸款和透支;3、按貸款用途或對象不同,可分為工商業貸款、農業貸款、消費者貸款、有價證券經紀人貸款等;4、按貸款擔保條件不同,可分為票據貼現貸款、票據抵押貸款、商品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5、按貸款金額大小不同,可分為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6、按利率約定方式不同,可分為固定利率貸款和浮動利率貸款,等等。
借款人所需條件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臺,內地及外籍亦可)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註:從2010年5月10日左右開始外地戶口在京購房貸款還必須提供近壹年的繳稅證明或者壹年的社保單等能證明在京工作滿壹年的材料。房屋賣主還應提供: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結婚證或者單身證明)2. 房產證
在銀行貸款必須要擔保人嗎不需要。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擴展資料: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四條?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貸款人應當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