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缺乏不同級別的違約概率估計和違約損失估計。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信貸客戶評級方法在總體結構、等級結構、評級程序、信息收集等方面較為粗糙。,而且使用的信用等級也相對粗糙(壹些銀行將客戶信用分為四個等級,即AAA、AA、A和BBB,而巴塞爾協議要求至少八個等級,每個等級都有輕微的增加和減少,例如AA+和AA-)。這種粗放的信貸管理方式在宏觀經濟環境良好時沒有顯露出來,但在當前的金融危機環境下,很可能使商業銀行踩上壹顆未知的“地雷”,使信貸資產遭受損失。
(3)抵押財產的評估價值較高且無續期機制。商業銀行發放的大量貸款,其中壹些是抵押貸款,其中許多是在中國經濟處於上升期時評估的。當時宏觀經濟背景還是樂觀的,現在經濟不景氣,銀行的抵押(質押)價值大幅縮水。例如,2007年上半年,中國股市異常火爆,許多銀行以股票為抵押發放了大量貸款。隨著國際熱錢的大規模撤離和大小非解禁,股價下跌並可能長期處於低迷狀態,這無疑給商業銀行的抵押(質押)貸款帶來了巨大風險。此外,商業銀行對在建工程和無產權證房屋抵押財產的跟蹤和管理薄弱,沒有建立動態續期機制。即使抵押的在建工程已經完工,後續的抵押登記手續仍未完成,這使得銀行的抵押貸款“暫停”。
(四)信用風險管理組織和方法不完善。具體表現為:信用風險管理分散,信用風險管理框架不完善,難以從整體上衡量和把握風險狀況;信用風險的計量和分析在系統中沒有被規定為常規。
不錯,希望妳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