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是依法設立的從事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銀行是金融機構之壹。銀行分為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世界銀行,職責各不相同。“銀行”壹詞源於意大利的Banca。它的本義是板凳和椅子,是市場上最早的貨幣兌換商的營業用具。英語翻譯成Bank,就是存錢的櫃子的意思。在中國,之所以叫“銀行”,和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有關。在我國歷史上,白銀壹直是主要的貨幣材料之壹。“銀”往往代表貨幣,而“銀行”則是大型商業機構的稱謂。把壹個處理貨幣的大型金融機構稱為銀行,最早見於太平天國洪仁的《尚書》。
2.反洗錢是指通過各種手段,防範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其他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目前常見的洗錢方式廣泛涉及銀行、保險、證券、房地產等領域。反洗錢是政府運用立法和司法權力,動員相關組織和商業機構對可能的洗錢活動進行識別,對相關資金進行處置,對相關機構和人員進行處罰,以達到制止犯罪活動的目的的系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