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1。身份證明(壹般指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舊身份證是否已過期;將新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壹張紙上)或其他有效居住證件(在當地派出所開常住人口信息欄或戶籍證明)
2、戶籍證明(壹般指戶口本)
總賬應提供當事人的公章、索引和個人印章;另戶籍卡或集體戶口提供相關有效證明。外地戶口應提供有效的暫住證(是否已過期或臨時住址是否變更)。
3、結婚證(壹般指未婚者的結婚證、離婚證)
結婚時提供結婚證;未婚在戶口所在地民政局或街道辦事處開未婚證明;離婚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等證明;喪偶的提供有效的死亡證明和結婚證原件。更重要的是,證明上顯示的姓名是否與戶口和身份證上的姓名壹致,如果不壹致,到戶口所在地民政局更改或開具相應的證明。
4.收入證明(信用證明)
壹般有貸款銀行提供的固定格式,工作單位開戶時要加蓋公章、人力資源部印章或單位勞動章。要註意收入的多少:夫妻雙方的收入之和要在月還款額的2.2倍以上,收入證明下面的征信不要顯示當事人的名字,而應該是在單位工作並且知道這件事的其他人。
5.居住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協議等。)
居住證明應該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居住證明顯示父母姓名的,當事人的戶口應與父母在同壹戶口本上;如果不在戶口本上,要在所居住的街道辦事處開壹張與父母同住的相關證明(註:壹定要告訴借款人,居住證明只是在此長期居住和家庭固定財產的相關證明,不是作為抵押的房屋)。
(註:借款人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時,需提供有效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均可)、稅務登記(國稅和地稅均可)、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性質的公司)、納稅證明(最近三個月)、最近兩個月的現金流量證明(當事人經常在企業存取款的公司對賬單或個人存折,流量數越大越好)。
擔保人:1。身份證明(壹般指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舊身份證是否已過期;將新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壹張紙上)或其他有效居住證件(在當地派出所開常住人口信息欄或戶籍證明)
2、戶籍證明(壹般指戶口本)
戶口本要提供保證人的公章、指標和個人印章;另戶籍卡或集體戶口提供相關有效證明。註意擔保人的賬戶必須是本地賬戶(濟南)
3、結婚證(壹般指未婚者的結婚證、離婚證)
結婚時提供結婚證;未婚在戶口所在地民政局或街道辦事處開未婚證明;離婚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等證明;喪偶的提供有效的死亡證明和結婚證原件。更重要的是,需要證明戶口本上顯示的姓名與戶口本和身份證上的姓名是否壹致。不壹致的,到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變更或出具相應證明。
4.收入證明(信用證明)
壹般會有貸款銀行提供的固定格式,工作單位開戶時要加蓋公章、人力資源部印章或單位勞動章。要註意收入的多少:夫妻雙方的收入之和不能低於借款人月還款額的2倍,收入證明下面的征信不能顯示當事人的名字,而應該是在單位工作並且知道這件事的其他人。
5.居住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協議等。)
居住證明應該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居住證明顯示父母姓名的,當事人的戶口應與父母在同壹戶口本上;不在戶口本的,要在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開與父母同住的相關證明。
(註:壹定要告訴借款人,居住證明只是在此長期居住和家庭固定財產的相關證明,並不是作為抵押的房屋)。
註:1。借款人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時,要求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均可)、稅務登記(國稅和地稅均可)、組織機構代碼證(對於公司性質的公司)、納稅證明(最近三個月)、最近兩個月的現金流量證明(當事人經常在企業存取款的公司對賬單或個人存折,流量數字越大,
2.保證人應自願為借款人擔保,並告知保證人其在貸款中的作用及可能產生的後果(相應的法律責任)。
3.保證人必須具備相應的擔保資質、代償能力和意願,且信用良好。
4.擔保人必須是這個地區的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