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價款。要明確銷售商報價包含的內容,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是裸車價或是包牌價;
3、交付。合同要明確交車的時間、地點、方式,以及交付車輛時發現車輛質量和交車手續等問題的處理方法。同時也應明確付款的時間、方式;
4、質量、維修、售後服務。在上述約定之外,還有關於車輛的質量、維修、售後服務等事項也應當明確,以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防止售後無人管等情況發生;
5、違約責任。權利義務事項約定明確後,誰守約誰違約就容易判定了;
6、爭議解決。對合同約定事項發生不壹致的看法就是爭議。解決爭議的方法最初都是協商。當合同各方協商不能壹致,發生僵持,就需要合同以外的公正力量介入;
7、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註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裏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8、名稱必須保持壹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壹致;
9、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
10、合同生效條件。壹般合同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即生效,但也可以約定簽字、蓋章後達到某種條件生效。如貸款購車,可以約定銀行同意貸款後生效等;
11、其他約定。如合同文本的份數、附件和補充條款的效力等。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0-12-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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