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貸款的利息已經結清;貸款人具有良好的還款能力;信用報告中沒有不良信用記錄;銀行借新還舊貸款的用途必須用於;銀行需要辦理有效的抵押手續,借新貸還舊。
銀行在為還款辦理貸款時,需要還款結清舊貸利息。貸款本金可以重新申請還貸,但必須結清利息。壹般銀行貸款的還款方式有等額本息法和平均資本法。
無論還款人采取哪種方式,還款人都必須還清銀行貸款的利息。銀行為借款人辦理還舊債的貸款,重點關註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以及個人信用記錄。
如果還款人信用不好,銀行會拒絕為還款人辦理貸款。當還款人信用良好時,銀行需要還款人提供還款能力證明。只要還款人能按時還本付息,銀行會再次為還款人辦理貸款。
銀行只能為了償還本金而借入新的貸款用於還款。不同銀行對貸款借還舊的規定不同,還款需要咨詢貸款銀行具體規定。銀行為借款人辦理貸款是為了還舊債,不能用於投資、炒股、賭博。
借新還舊違法嗎?
法律分析:借新還舊,即以貸還貸,是金融機構常用的貸款重組手段之壹。“借新還舊”最初的依據源於2000年9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2007年宣布不再適用。此後,銀監會《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第三條明確,符合資質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申請續貸,即鼓勵並允許在壹定條件下“借新還舊”。
法律依據:銀監會《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第三條積極創新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服務模式。對當期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暫時出現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在其主動申請後,根據新增貸款的要求,提前進行貸款調查和審查。符合下列條件的小微企業,經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查合格後,可申請續貸:
(壹)依法合規經營;
(二)生產經營正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三)信用狀況良好,還款能力和意願較強,無挪用貸款資金或欠貸款及利息等不良行為;
(四)原流動貸款正常,且符合發放新的流動貸款的條件和標準;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條件。
同意續貸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原當期貸款到期前與小微企業簽訂新的貸款合同,對需要擔保的要簽訂新的擔保合同,落實貸款條件,通過新貸款結清現有貸款,允許小微企業繼續使用貸款資金。
借新還舊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銀監會規定借新還舊的四個條件。貸款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且新增貸款用於償還部分或全部原貸款的,根據借款人實際還款能力確定不良貸款。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的,應歸為正常貸款: (壹)借款人生產經營活動正常,能夠按時支付利息;(2)重新辦理貸款手續;(3)貸款擔保有效;(4)是循環貸款。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壹條本規定所稱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融資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以及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其他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未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事實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備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與貸款人未約定利息,貸款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的利益約定不明確,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群眾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外,借貸雙方對借款利息約定不明確,貸款人主張利息的,人民群眾應當根據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和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牌價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應予支持,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掛牌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
銀行借新還舊違法嗎?
違規,新貸還舊貸是違規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壹般不允許以新貸還舊,因為銀行承擔的風險變大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九條規定:“主合同當事人約定以新還舊,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但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除外。新貸款與舊貸款為同壹保證人的,不適用前款規定。”所以法律不禁止借新還舊是合法的。
對“以新還舊”的再認識
1 2010年10月5日,甲公司向甲銀行借款500萬元,至2010年7月4日止。借款目的為借新還舊,連帶責任擔保由B公司提供..2010年7月2日,甲公司、乙公司、甲銀行簽訂三方協議。並約定因A公司困難,向B公司借款500萬元,用於償還所欠銀行本息。歸還後,銀行將盡快辦理審批手續,繼續向A公司發放新增融資500萬元,並同意A公司以新增融資償還B公司的循環貸款。隨後,根據三方協議的約定,A銀行重新向A公司發放貸款500萬元,A公司將該款項轉給B公司,因A公司未及時還款而被A銀行起訴。
2.在這種情況下,A公司是否借過橋資金還舊貸,再用新貸還過橋資金,屬於以新貸還舊貸。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九條所指的“以新還舊”,俗稱“以貸還貸”。傳統的還貸大多是通過票據交換的方式完成。但近年來,由於銀行監管,不再允許這種操作模式,借助第三方資金(即過橋資金)成為主要的還貸方式。這種新形式介入過橋基金,還算是還貸嗎?
貸款償還成立有三個重要要件:壹是新舊貸款的債權債務主體壹致;二是借款人客觀上存在以新貸還舊貸的行為;第三,借貸雙方主觀上存在以貸還貸的約定。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本案中新老借款的債權人和債務人是壹致的,符合主體條件;其次,這種情況下的貸款-還款-再貸款-還款是壹個完整的過程,各個環節都是緊密相連的。雖然涉及過橋資金,但以新貸還舊的本質沒有改變;第三,三方協議明確約定由過橋資金償還舊借款再由新借款償還過橋資金,然後各方按照合同履行,因此可以認定借貸雙方存在約定。
4.因此,本案中新老借款的流轉過程雖然涉及過橋資金,但無論借款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還是行為屬性,本質上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還貸。
借新還舊是否構成騙取貸款罪
法律分析
如果提交的貸款信息是假的,就涉嫌騙貸。借新還舊作為壹種融資方式,其行為本身不會被直接認定為犯罪,但在借新還舊的過程中,會通過不同的客觀行為所表達的主觀故意來判斷。考慮到單位可能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則構成合同犯罪,反之則構成合同犯罪。借新還舊是指借款人在還清所欠銀行的到期貸款之前,與銀行簽訂新的借款合同,用新貸款償還全部或部分舊貸款的做法。騙取貸款罪的目的是保護銀行貸款資金安全,防範貸款風險,而不是懲罰壹切不規範的貸款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五條以放貸為目的,從金融機構套取信貸資金,高利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壹百七十五條之壹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證等。欺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致使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銀行借新還舊需要什麽條件?
要求如下:
1.根據《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貸款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新增貸款用於償還部分或全部原貸款的,根據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認定不良貸款。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的,屬於正常貸款:
(壹)借款人生產經營活動正常,能按時支付利息;
(2)重新辦理貸款手續;
(3)貸款擔保有效;
(4)是循環貸款。
2.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要求,應納入正常貸款的,由信貸管理部門提出書面意見,經信貸風險管理部門審核,報主管行長批準後,由會計部門辦理劃轉手續。
3、對於逾期貸款,應在貸款到期的次日,由計算機系統自動或由會計部門轉入逾期貸款;對於呆滯貸款,應在逾期貸款達到規定年限的次日,由計算機系統或會計部門自動轉入呆滯貸款賬戶。
擴展數據: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監管職責對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認定和貸款質量的真實性進行監管,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的監管,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對轄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和城市商業銀行的監管。
中國人民銀行應不定期對商業銀行制定的不良貸款認定政策進行評估,檢查商業銀行執行本辦法的情況和貸款質量的真實程度。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總量和各地區變化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對商業銀行監管和評價的重要內容。人民銀行應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應制定具體整改措施,並將整改情況報人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