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邢先生就遇到了類似的經歷:他名下的壹套親戚賣給他的房產想要出售,他終於找到了壹個好買家。當價格達成壹致並準備簽署合同時,他被告知房子不能轉讓,因為它沒有被釋放。邢先生說,他當初全款買的房子。因為對方是親戚,人不在國內,所以沒有急於辦理過戶手續。現在,我已經在這裏住了三年了,我從來沒有想過我的親戚不會發放這筆錢。沒想到親戚去世了,房子最後六期還沒還,他的孩子暫時還不能出錢解套,所以房子賣不出去。
上述事情其實並非個案。不管是買新房還是二手房,都要註意。不要等房子賣了。壹些借錢買新房的人忘記解除抵押貸款。當他們的子女繼承財產並想在二三十年後出售時,他們可能需要從銀行支付壹筆滯留費以解除抵押貸款。多麽不值得!所以,不要白白把錢交給銀行。事實上,釋放還押的程序很簡單,遲早要做。
具體流程如下:①帶資料到銀行。②房產證蓋章→填寫抵押註銷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其他房屋所有權證或抵押證明。(3)(如果涉及第三方擔保公司,您需要帶著資料到擔保公司取消擔保手續並退還擔保金)。④去當地房管局註銷抵押登記。⑤當地房管局蓋章。
幸運的是,樓市的監管制度越來越完善,許多城市已經開始簡化壹些程序。如果他們可以通過電子系統在線處理,他們就不必在紙上跑腿了。但是,這必須在大城市進行試點,然後逐步推廣到全國,因此每個地方的速度仍然不壹致。在壹些城市,購房者不再需要拿著房產證蓋“釋放章”,系統聯網將在還清貸款後釋放抵押。壹些城市或銀行會有短信或電話提醒買家辦理解除抵押貸款的手續,而許多城市甚至沒有提醒服務,因此每年都有許多人忘記這壹步。
當然,除了不同的服務,還有不同的抵押方式。有的銀行要求抵押房產證明原件,有的銀行只需要抵押房產證明復印件;有的開發商可以代辦房產證,有的則需要購房者親自跑腿辦證;有些房產證在貸款後由個人保管,有些由擔保公司保管,有些存放在銀行。因此,如何解除抵押以及是否有必要解除抵押取決於實際情況。
當然,即使那些決定未來不會出售房屋的人也不能成為“店主”,尤其是那些從商業銀行貸款的人。因為壹旦銀行破產,原抵押房產證的所有者將有壹個復雜的後續程序。此外,如果妳的房子長期處於非正常狀態,很可能會被別有用心的人使用,造成拍賣和轉售等風險,而這可能是妳最親近的人。此外,如果您還沒有申請房產證,則需要在貸款償還後拿著銀行出具的註銷表到房管所窗口進行註銷,然後再申請房產證。以上,希望對部分購房者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