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落戶需要什麽條件
1、具有城鎮戶籍;
2、身體狀況能夠勝任正常工作;
3、具備與工作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4、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5、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
6、不屬於正在接受監察、紀檢、司法部門調查的人員,正在被執行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者仍處於處分期內的人員。
買房落戶流程
1、咨詢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是否接受落戶,申請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咨詢,買房後是否能夠接受遷入的戶口?居委會若是能夠接受的話可以考慮買房;找開發商咨詢吧,準備買房。
2、買房並辦理房權證,和開發商商議好購房事宜後,簽訂合同,繳納房款,並盡快辦好房權證。
3、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帶著房產證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讓居委會把房屋編號、出具戶口準許遷入證明;之後帶著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
4、向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帶著辦好的證明到原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準許遷出證明,之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準遷出證明;若有違紀違法等原因或居委會不同意則不能遷出。
5、編戶號受理,帶著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居委會編好戶號,之後帶著全部手續到房屋所在地辦理遷入手續。
6、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妳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7、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8、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9、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10、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同意遷入,把材料檔案輸入系統,便落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