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在經營貸款中被稱為委托付款,它是解釋您貸款用途的壹種方式。建議第三方委托的公司選擇可以信任的公司,最好是妳自己提供。
受托支付是貸款資金的壹種支付方式,是指貸款人(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象,以降低貸款挪用風險。
委托支付目前的適用情形是貸款資金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或超過500萬元。
第三方催收,有些是企業的,有些可以私下放貸,第三方催收只是作為資金使用,與貸款本身無關,不會影響第三方收款人。
受托支付是貸款資金的壹種支付方式,是指貸款人(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象,以降低貸款挪用風險。
委托支付的適用情形為:貸款資金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或超過500萬元。
整合商業銀行信息,實施貸款人受托支付將突出風險與收益平衡的博弈:
首先,在降低貸款挪用風險的同時,會對借款人的收入產生影響。壹位商業銀行人士表示,對於項目貸款,企業可以壹次性提取,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由企業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在項目建設的過渡期內,借款人可以做壹些業務來增加收入,例如向銀行轉賬和購買理財產品。但采用委托支付後,借款人不可能壹次性取錢,短期操作的空間將被壓縮。
二是項目審批效率與企業資金使用進度的平衡。壹位政策性銀行人士坦言,有時壹個項目審批需要半年時間,而企業在這裏已經需要使用資金。如前所述,許多項目在走完全部審批流程之前就已經開始申請貸款。
第三,如何處理借款人與交易對象之間的糾紛。貸款銀行受委托將資金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象,但如果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借款人與項目建設單位發生糾紛,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這也成為銀行關註的問題之壹。
委托付款有助於提高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的質量,加強貸款全過程的科學管理,有利於管理,真正實現貸款管理。商業銀行可以提升貸款風險管理模式從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
為了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固定資產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固定資產貸款審慎管理,促進固定資產貸款健康發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09年7月23日發布了《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09年第2號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72次主席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後施行。
主席:劉
2009年7月23日
第二十四條貸款人在發放貸款前,應確認借款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按照本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和控制,並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
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支付至借款人賬戶後,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二十五條貸款人應當根據借款人的行業特點、經營規模、管理水平、信用狀況等因素和貸款業務類型,合理約定貸款資金支付方式和貸款人委托額度標準。
第二十六條流動資金貸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原則上應由貸款人委托支付:
(1)與借款人新建立信貸業務關系,且借款人信用狀況壹般;
支付對象明確且單筆支付金額較大;
(3)貸款人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受貸款人委托支付的,貸款人應當根據約定的貸款用途,核對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請中所列支付對象、支付金額等信息是否與相應的業務合同等證明材料壹致。審批通過後,貸款人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象。
第二十八條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定期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並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檢查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檢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第二十九條貸款發放過程中,借款人信用狀況下降、主營業務盈利能力不強、貸款資金使用異常的,貸款人應根據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協商補充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變更貸款支付方式、停止貸款資金發放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