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發職工工資是金融機構為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支付勞動報酬的金融中介業務。金融機構通過自身聯網的核心業務處理系統進行批量、集中支付,自動將相關工資等資金劃入儲戶事先約定的銀行卡或個人結算賬戶,代企事業單位發放工資,也可代社會保險局發放社會福利保險待遇。1銀行代發工資的好處:對於企業來說,銀行代發工資可以用來辦理大額信用卡和貸款,也可以為企業以後做大做強做好鋪墊,方便企業後期在銀行申請貸款;對於員工來說,可以減少現金保管,減少現金的丟失和損壞,還可以免去取現的手續費。
銀行代發工資的弊端:對於工資不高的員工來說,銀行代發工資的流向不利於用戶的信貸業務。對於企業來說,會有更多的限制。
第二,工資薪金是工資的壹種。工資是指員工在有時間規則的固定勞動關系中,由雇主或法定雇主根據法律、行業規定或與員工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它是勞動報酬的壹種主要形式。組成部分壹是員工,二是支付有時間規則,三是工資壹般都是貨幣形式。所以工資是勞動報酬的主要形式之壹,並不是所有的勞動報酬都是工資。例如,被邀請做報告的報酬不是工資。
3.企業在對員工潛在的勞動形式進行綜合評價的基礎上,在勞動前提前確定對員工的報酬標準,其依據是工資等級、工資標準、定級升級、工資調整、支付形式等壹系列制度規定。總結實踐經驗,基本工資制度壹般包括:崗位技能工資制、基礎等級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等級工資制、崗位等級工資制、多結構工資制、薪點工資制。根據工種和崗位選擇適合其勞動特點的基本工資制度,是企業貫徹按勞分配原則,細致組織工資分配的出發點和基礎。基本工資制度規定的工資標準只是對員工提供的固定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在實際支付工資時,需要對員工提供的實際勞動量進行考核後,采用不同的支付形式進行現金浮動。員工在固定勞動之外提供超額勞動時,除工資外,還應支付超額勞動的報酬,即獎金;當他們完成不了固定的勞動時,就要扣除相應部分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