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摘要:南京的蒲先生反映說,他已經變更了七年的抵押貸款,結果,他沒有償還任何本金,但他償還的全部是利息。但是,他不可能選擇不還任何本金的還款方式,所以他找到銀行要求給壹個說法。按照正常的還款方式,蒲先生本應支付大部分利息,但本金也將支付壹小部分。沒有任何理由本金根本沒有還上,但銀行表示與他對接的經理已經不再做了,說扣款金額有誤,但蒲先生本人沒有及時發現。目前雙方正在討論此事,銀行表示不想遭受損失,當然也不會讓客戶遭受損失。
01.銀行擅自改變還款方式,由“等額本息”改為“先息後本”。在我看來,蒲先生壹點也沒有錯。他選擇了等額本息的還款方式,每個月都存錢還貸,銀行自動扣款,並不是蒲先生不還。還清七年貸款後,因為要換房,我查了征信。這次調查發現了這個大問題。蒲先生對此壹無所知。他壹直以為是按等額本息支付的,結果這樣做了。如果按照這種還款方式,蒲先生至少要多還銀行30萬到40萬。這三四十萬不是等於白白給銀行賺錢嗎?銀行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改變了還款方式。把手伸進人們的口袋“拿”錢,這很難說嗎?我們應該對如何處理這件事給出合理的解釋。
02.貸款還款方式只有兩種,即“等額本息”和“平均資本”。目前銀行給出的還款方式只有兩種,分別是“等額本息”和“平均資本”。等額本息就是先付利息,本金占壹小部分。平均資本平均分攤貸款總額,如果多了,還款就會逐漸減少。但是,蒲先生的還款方式顯然不屬於這兩種類型。原客戶經理給出的答案是“先息後本”,先還利息,最後壹次性還本金。這些還款方式大多屬於消費信用貸款。想想看,因為還款方式被無故更改,妳要莫名其妙地多還30萬到40萬。每個人都會覺得被騙了。銀行確實有很大的責任。
希望銀行能給蒲先生壹個好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