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少於6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為異常且斷斷續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出現風險。
3.夫妻壹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還清貸款本息前,雙方均不得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壹種“住房保障”金融支持。
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申請人必須具有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和還款能力,且無其他未清償且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債務。職工有其他債務時,給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營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對於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用房貸款的貸款條件必須相同。
購買新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貸款銀行留存”文本(1份原件,2份復印件)“房屋權屬登記機構(或交易管理中心)”復印件(1份原件,1份復印件)。
(2)首付款收據(1份原件,4份復印件)。
(3)貸款申請人及共同貸款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1原件,5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戶口本復印有賬號頁)。
(4)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本同戶口本)(1份原件,5份復印件)。
(5)有其他共同貸款申請人(共有人)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及直系親屬證明(戶口本同戶口本或公安公證部門出具的證明)(1份原件,各5份復印件)。
(6)貸款申請人(含共同貸款申請人)為單身的,應在辦理貸款時當場簽署單身聲明(女20周歲,男22周歲)。
(7)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卡(每張1份原件)。
(8)申請住房公積金和商業組合貸款的,還應提供貸款申請人(含聯合貸款申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個人收入證明(1原件,1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